安徽省民办学校先进单位
新政
在民校就读
也可享受义教经费保障改革政策
通知明确提出,凡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设立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其在教育行政部门注册取得学籍的学生,均应比照接受政府委托学校的学生与所在地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学生,同等享受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政策。
此次新政最大的一个变化就是扩大了享受相关政策的学生范围,从少数学生扩展到所有民办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新规强调,“各地不得以未接受政府委托为由,把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学生排除在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政策范围之外。”
方式
直接打卡发给学生
或补助到校等额核减学费
简单来说,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政策主要就是“两免一补”政策,即“免杂费、免书本费、补助寄宿生生活费”。
安徽省教育厅要求,各地要根据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在读在籍学生人数和当年本地农村义务教育公用经费标准、城市义务教育免学杂费补助标准,对民办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给予学杂费减免。各地学杂费减免可结合当地实际,采取直接打卡发放给学生或补助到校后等额核减学费等方式进行,确保这笔资金最终补助到学生。对符合资助条件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也要按照与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一样的补助标准补助生活费。
监督
防止民校变相提高收费标准
学生在民校上学的经济负担减轻了,会不会有民校借机提高其他方面的收费?对此安徽省教育厅要求,坚决杜绝减免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后提高其他收费标准、变相抵消此项惠民政策效果的现象发生。对擅自或变相提高收费标准的行为,要严肃查处。
此外还将加强对民办义务教育减免学杂费补助资金的监管,对符合办学条件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的学生数进行认真核查,严禁虚报冒领,严禁任何形式的克扣、截留、挪用。
合肥
民校学生已免课本作业本费
据悉,《合肥市2014年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实施办法》在今年3月7日已经印发,早于安徽省教育厅出台这一新规,合肥市教育局相关人员表示,安徽省的新规出台后,合肥市将会根据这一要求,并结合合肥市的实际,来制定相应的政策。此前,合肥制定了《免除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书本费实施办法》,指出包括民办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在内,全市义务教育阶段的在校学生,均免收课本费、作业本费。
安徽省里新政的实施时间是“从2014年开始执行”,也就是从春季学期就开始生效。按照新政,学生们已缴纳的部分费用,应该可以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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