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经过严格的评审程序,合肥市长丰县直属机关幼儿园等19所幼儿园被评定为省级一类幼儿园,省级一类幼儿园上升至91所,丰富了安徽省学前教育的优质资源。
按照《安徽省一类幼儿园评估工作规范》和《安徽省一类幼儿园评估指标体系》要求,省教育厅在幼儿园自评、市县教育局评估申报、省专家组现场调研的基础上,对申报的22所幼儿园进行了材料汇总分析、指标达成情况评估,经研究决定批准长丰县直属机关幼儿园、解放军陆军军官学院幼儿园、滁州市第二幼儿园、定远县示范幼儿园、含山县含城幼儿园、蒙城县第一幼儿园、涡阳县乐行幼儿园、龙子湖区实验幼儿园、五河县直属机关幼儿园、宣城市第二幼儿园、泾县泾川幼儿园、安庆市政府机关幼儿园、田家庵区第一幼儿园、田家庵区第四幼儿园、田家庵区第九幼儿园等15所幼儿园为省级一类幼儿园。批准马鞍山市马钢第八幼儿园、和县乌江幼儿园、灵璧县幼儿园、青阳县幼儿园等4所幼儿园为省级一类幼儿园(试办),一年后复审确认。另有3所幼儿园因没有达到相应标准未获批准。
近年来,安徽省学前教育发展很快,以上19所幼儿园本着求实创新的工作作风,遵循幼儿教育的基本规律,自觉规范办园行为,坚持以游戏为基本活动,开展科学保教,办园质量和水平不断提高,赢得了幼儿家长、教育主管部门和社会各界的充分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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