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灵璧县某中学教师胡某某在7个月里引诱强奸一名不满14周岁的女学生20余次,在当地造成恶劣影响。29日,灵璧县检察院以强奸罪向胡某某提起公诉。
经查,胡某某系灵璧县高楼镇人,2006年至案发在灵璧某中学任教。2012年8月,胡某某通过QQ聊天,与年仅12周岁的女学生黄某相识。其后,胡某某经常约黄某见面,并通过送其一些小礼物和现金,逐渐取得黄某信任。
去年10月中旬的一天下午,胡某某将黄某骗至家中,对其实施强奸,并将黄某裸照存在自己手机里。此后,胡某某又多次以语言哄骗,或以向黄某同学发送其裸体照片、暴露其家庭隐私等手段对黄某实施控制。至今年5月,胡某某在家中累计对黄某实施奸淫20余次。
本案后经受害人报案案发,归案后,胡某某对罪行供认不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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