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0日~25日,安徽省有关部门制订的《关于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参加升学考试工作的实施意见》已向社会征求意见。安徽省教育厅11月27日表示,该方案将报省政府审定后印发执行。
按照该征求意见的方案:户籍、学籍均在我省的考生,可自行选择在户籍地报考或在学籍所在地报考;具有安琥省户籍在外省就读的考生凭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可回户籍地参加高考;不具有我省户籍的随迁子女凭在我省高中阶段完整学籍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在学籍地参加高考,高中阶段学籍须由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出具证明方为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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