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201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
资格复审工作的通知
根据《淮南市201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规定,现将入围资格复审人选公布如下(详见附表):
一、其中人民警察职位(含司法警察,下同)资格复审人选根据职位招考计划数,在同职位笔试达线人员中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4:1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体能测试并交纳体能测试费55元/人。人民警察职位面试人选将根据职位招考计划数,在同职位体能测试合格人员中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确定;非人民警察职位资格复审人选是根据职位招考计划数,在同职位笔试达线人员中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确定。
二、人民警察职位的资格复审时间定于2011年5月18日。
具体时间安排:
上午8:30-11:30(职位代码:070159--070176);
下午14:30-16:30(职位代码:070133、070140、070141、070149,070177--070183)
地点:淮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市场大厅(刘家山路36-1)
非警察职位的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密切关注淮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淮南人事考试网、淮南人事人才网。考生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视为自动放弃。
三、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须本人参加,同时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笔试准考证等材料(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招考职位有资格证书要求的,报考人员应提供相关证书;招考职位有基层工作经历等要求的,报考人员还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其中,报名时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11年毕业,但资格复审时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可凭学校或省、市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和有关证件材料办理资格复审,至2011年9月30日仍不能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的,取消公示、录用资格。
报考定向招录“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的,还应提供服务基层的证明材料。大学生“村官”应提供由县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证明和与县(市、区)委组织部签订的选聘协议书;“三支一扶”人员应提供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服务西部志愿者应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
附件:资格复审人员名单0506.xls
淮南市考录办
二〇一一年五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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