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日前从安徽有关部门获悉,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安徽省将重点鼓励民间资本进入教育行业,鼓励其参与发展教育和社会培训事业。
日前,安徽省政府出台了《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投资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根据该《意见》,安徽省将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发展教育和社会培训事业,支持民间资本以独资、股份、合作等多种形式兴办高等教育、幼儿园、职业教育等各类非义务教育和社会培训机构,特别是到贫困地区和教育资源短缺地区办学,进一步增加与合理配置教育资源,促进区域教育协调发展。
《意见》特别指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采取出租或转让闲置国有资产等措施对民办职业院校予以扶持。落实对民办学校的人才鼓励政策和公共财政资助政策。鼓励公办学校教师到民办学校任教,人事档案由当地人才交流中心托管,工龄可连续计算。
根据该《意见》,受政府委托承担义务教育任务的民办学校应按协议获得教育经费补助,民办高校、中等职业学校的资助政策和资助标准与公办学校一视同仁。加快制定和完善促进民办教育发展的金融、产权、社保等政策。探索民办学校用非教学资产作抵押和学费收费权作质押向银行贷款,用于扩大和改善办学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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