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农民工子女上学享“同城待遇”
近年来,泰州市采取措施,实行义务教育阶段外地农民工子女上学享受“同城待遇”,保障他们平等接受教育的权利,推进教育公平。
李玉玲是安徽人,1994年来到海陵区,靠收卖废品为生。她13岁的女儿潘雪妮在杨桥小学上5年级。今年9月份,李玉玲准备让7岁的儿子潘家奥也到杨桥小学上学。
采访:家长李玉玲我就想待遇一样,所以就给他(潘家奥)弄过来,在这边上。不然,要是收高价,我们也上不起啊。
李玉玲说,以前两个孩子上学,光是借读费就是一大笔钱,丈夫和自己每月赚的钱余不了多少。现在,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就学享受“同城待遇”,两个孩子每学期只需交纳十几元的书本费。
目前,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占海陵区中小学生总数的20%。海陵区还不断加强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教育和管理,提高教育质量。
采访:海陵区教育督导室副主任督学蔡伯鹤确保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和城区的学生同等的待遇,一样享受免收学杂费,在就读分班、教师配置、学习辅导和各项奖励政策上享受与本地区学生同等的待遇。
随着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参与我市建设的外来人口逐年增加,去年,全市农民工随迁子女超过22000人。我市教育部门对这些新泰州人子女就学作出承诺,保证随迁子女就学享受“同城待遇”。
我市明确将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列入各市(区)财政教育经费预算,在安排经费时,把随迁子女纳入实际在校生数,落实与本市户籍学生同等的待遇,并按标准予以足额安排。去年,我市在全省率先出台一系列政策,规定泰州外出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可以在外省中考,同比例折算成绩后,参加泰州高中阶段学校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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