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今年起,新建成的小区配套幼儿园一律交付教育部门使用管理,用于开设公立性质的幼儿园或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江苏泰州市政府日前要求加强新建居住区配套幼儿园管理工作,做出上述要求。
“目前,泰州市幼儿园的建设情况和民众集中居住的区域不够匹配,不少小区没有配建幼儿园,就近入园难、入好园难的矛盾较为突出。”泰州市教育局基教处相关人士告诉记者。在泰州市,每当优质幼儿园招生,家长彻夜排队的现象屡见不鲜。据统计,目前泰州市海陵区的37所幼儿园(包括4所市直幼儿园)中,公办园有20所,由财政经费给予保障的仅1所。部分公办园因为生源过多,甚至存在班额超标现象。而小区配套幼儿园中,收归政府公办的数量更少,如海陵区17个小区配套幼儿园中,公办园只有7个。
针对这一现状,泰州市要求,在新建小区建设过程中,须由发改委、教育、规划、国土、住建等部门共同商议小区配套幼儿园的建设和发展。其中,国土部门应明确配套幼儿园建设的规模、相关标准及规范、同步建设的时序,幼儿园建成后资产所有权归属教育部门。要求建成后的小区配套幼儿园设计规模为9至12个班,每班30人,生均占地面积不得小于15平方米,生均户外活动场地面积不得小于6平方米。在配套幼儿园工程验收合格后、50%住宅交付使用前,开发商须按属地原则将配套幼儿园无偿移交市、区教育部门。泰州市教育局局长奚爱国说,今后,这部分幼儿园将用于开设公立性质的幼儿园或普惠性民办幼儿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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