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0日下午,近百名学生家长前往平谷区金海湖第二小学讨要说法。去年12月27日,该校50名学生因午餐食用问题鸡腿,导致集体腹泻、呕吐。校方初步确认是由食物中毒造成,已将当天的鸡腿留样送检,表示通过法律程序起诉食堂承包公司。
食用午餐后不适
学生家长张华(化名)介绍,去年12月27日下午,在金海湖第二小学上二年级的儿子放学回家后一直闹着说肚子疼,因当时自己正参加亲戚的婚礼,以为是孩子吃多了零食不消化造成的。到了晚上7点多,儿子病情加剧,出现头疼、腹泻和呕吐等症状,自己赶紧带孩子上医院检查,之后才知孩子是食物中毒。“我问他都吃了什么,他说中午学校的鸡腿有味,好多同学都肚子疼”。
张华说,她从儿子处了解到,当天的午餐中,食堂向每人提供2个鸡腿。下午上课时,儿子的几名同学肚子疼、拉肚子,并听到有同学说,“一同吃饭的老师曾警告说,‘鸡腿有问题,别吃’”。“这食堂太不负责了,怎么能做有问题的鸡腿,老师为什么不大声制止所有的学生呢?”
同时,有多名家长向记者反映此事,称多名孩子出现腹泻呕吐症状,但直到12月31日才接到学校通报。“过了这么久才通知,这也太不负责任了,这要耽误治病了怎么办啊?”
百名家长讨说法
昨天下午2点,近百名家长陆续前往学校食堂,对学生食物中毒一事讨要说法。要求食堂承包方北京千鹤轩餐饮管理有限公司道歉,并赔偿医药费。但直至家长离开,该公司仍无人出面处理,多名家长现场情绪激动。
校长孟先生表示,事发后,承包商并未积极处理此事,“发生这样的事,我们决定与承包商解约,并联合家长走法律程序维权”。孟先生还称,事发当天正值周五学校并不知情,故未能及时通知家长,到周一收到多名家长投诉后才引起重视,并向全校230多名学生下发问卷调查,“是否食用当天鸡腿、是否出现不良反应、是否就医治疗、是否住院治疗”,结果显示有50名学生出现不良反应,最严重者住院近3天。“学校已协商承包公司,向生病学生赔偿医药费和400元损失费,并减免部分餐费。”
下午3点多,因该校学生正放寒假离校,大部分家长同意走法律程序解决后离开。
区教委介入调查
校长孟先生承认学校有监管不力和通报不及时之责,应负相应责任。事发后,校方已将此事上报至平谷区教育委员会、镇政府和镇食品药品管理所,并将当天留样鸡腿送往相关部门检测。“结果显示鸡腿的大肠菌群超标,初步确认学生集体腹泻和呕吐是食物中毒引起”。
事发后,镇食品药品管理所对学校食堂进行检查,发现承包商千鹤轩餐饮有限公司存在食品台账不清晰、未索要进货公司营业执照,留样机器故障未及时修理和食品储存间未设隔间等问题,要求其整改。
昨天下午,平谷区教育委员会表示,该事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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