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省教育厅下发《江苏教育现代化建设监测评估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决定从2013年起用量化方法考察全省各市、县(市、区)教育现代化建设情况。
据了解,江苏省教育现代化建设监测评估按照《江苏教育现代化指标体系》实施。该指标体系含有8个一级指标,即教育普及度、公平度、质量度、开放度、保障度、统筹度、贡献度、满意度,下设16个二级指标、46个检测点。同时满足“综合评分达到90分以上”“单个指标实现程度达到80%以上”“人民群众对教育现代化建设成果的满意度达到80%以上”3个条件,才算监测达标。通过评估认定的省辖市、县(市、区),省政府将授予江苏省教育现代化建设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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