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高校毕业生及青年就业见习实施办法(试行)》日前出台。与之前的政策相比,新办法受益对象更广,补贴标准有所提高,并新增了一些补贴项目,对就业见习基地实施进一步激励。
申请见习者:已包括非常州籍毕业生
老政策:见习对象的范围为常州籍生源毕业学年起两年内未就业并进行失业登记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具有本市常住户口,年龄在18-25周岁(特殊需要可适当延伸到30周岁),符合见习条件的本市登记失业青年。其中,经相关部门认定的困难家庭和“双零”家庭的人员优先安排见习。
新办法:增加了见习对象范围,非常州籍生源的在常全日制普通高校的毕业生,毕业学年内未就业者,也可以自愿申请到见习基地进行就业见习。
房租补贴:两类见习生每人每月最高500元
老政策:高校毕业生及青年参加就业见习可享有两种补贴。
见习学员生活补贴:补贴标准为当年我市市区企业最低工资标准的60%,提前结束见习的见习学员,其生活补贴按实际见习天数计算。每名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及青年见习,只能享受一次见习补贴。
见习学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标准为每名见习学员90元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新办法:增加见习学员的房租补贴,常州籍困难家庭和“双零”家庭的高校毕业生及青年在见习期间,因工作需要租住房屋的,提出申请经认定可享受每人每月不高于500元房租补贴。
对见习单位:加大奖励力度
老政策:开展“优秀见习基地”评选活动,对在见习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对见习基地带教老师进行补贴,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50元。
新办法:对就业见习基地增加留用奖励,见习训练结束后,见习基地(事业单位除外)留用常州籍高校毕业生,且与其签订2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的,给予一次性留用奖励,标准为1000元/人。
对优秀见习基地进行奖励,每3年开展一次优秀见习基地评选活动,对评出的优秀见习基地给予一定奖励。
同时,基地带教老师的补贴标准由每人每月50元提高到100元。
据了解,目前我市共有就业见习基地153家。新办法还明确,见习基地不再是“终身制”。我市对见习基地实行自主申报、定期评估、优胜劣汰的动态管理机制,3年内不能持续提供相当数量见习岗位的,将取消其见习基地资格。
有意向参加就业见习的人员可登录常州毕业生就业网(www.czbysw.com.cn)了解见习政策、办理流程和就业见习基地等详情,咨询电话:86613760。
怎样才能成为见习单位?
企事业单位若想成为见习基地,需符合以下条件:
1、申请单位为企业、事业单位或街道(镇)和居委会等基层社会公共服务部门;
2、申请单位应具有一定发展潜力,管理规范,能够持续提供一定数量的见习岗位,且提供的见习岗位应具备一定的技术含量和业务内容,确保不同专业的高校毕业生提高技能水平和工作能力;
3、申请单位设有人力资源管理机构、专门的带教人员、完善的见习训练计划及考核制度和措施;
4、申请单位具备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保护和职业防护设施。
符合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可向所在地人社部门提出申请后报常州市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核准、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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