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2月,北京市启动实施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中小学教师可以评“教授”。经过近一年的申报、审核、答辩等程序,近日,市教委公示了首批18名中小学“正高级”教师名单。
据了解,此前北京实施的是1986年制定的中小学职称制度,中学和小学是两个独立职称序列。中学教师最高等级为副高级,小学教师最高等级为中级。去年底启动的“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将原来相互独立的中学、小学教师职务系列统一设置为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系列,并首次在中小学设置正高级职称。此项改革选定西城区、朝阳区和通州区进行试点。试点改革共涉及35149名中小学教师。
此项改革在中小学都增设了“正高级”职称,相当于“教授”级别。首批中小学“教授”名额为18个。从市教委公示的名单看,中学占了10个名额,小学占了3个名额,学前教育1个名额,教育研究中心及教育学院占了4个名额。从学科分布看,数学4人,教育管理4人,语文3人,物理和体育各2人,地理、政治、学前教育各1人。
北京四中校长刘长铭作为“教育管理”专业人才出现在名单中。刘校长说,此前已经参加了面试答辩,回答考官们对学校管理提出的问题。虽然公示已经结束,但目前刘校长尚未接到正式通知。对于“中学教授”这个称谓,刘校长还有点“迷糊”。“我现在也不太清楚,成为正高之后会有哪些不同。”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获得“正高”职称后,会在工资待遇上有提高。该负责人认为,中小学教师可以评“正高”更大的意义在于给了老师们足够的职业上升空间。据介绍,试点范围是否会扩大目前尚未确定,在试点总结会之后将有新计划。已经进行试点的西城区、朝阳区和通州区将继续试点工作,每年都将进行正高级教师评审。据了解,目前北京有中小学专任教师14万人,全市在职中小学教师中有副高级职称的为1.86万人、中级职称为6.34万人、初级职称约4.2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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