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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日江苏高招录取开始 总分相同按语数之和排序

来自:查字典教育资讯网 2014-12-20

7月8日,江苏2013年高招录取正式开始。高校招生负责人提醒,录取期间考生务必保持电话畅通,以便学校随时能与考生取得联系。

确认后任何人不得更改

7月4日下午5点,江苏高招第一阶段填报志愿确认将截止。需要提醒的是,考生志愿信息确认表打印后,一般不得再进行修改。如个别特殊情况确需修改志愿信息的,由考生本人向中学提出申请,经批准后,由报名点进行修改,并须重新打印后进行确认。

考生网上填报志愿并立即提交后,系统才会保留考生的志愿信息;考生志愿信息须经考生本人签字确认后方为有效,未经考生本人确认的志愿信息一律无效。不过,第二阶段填报本科第三批及以下各批次征求(平行)院校志愿不在现场确认。

考生志愿信息一经确认,任何人不得更改。已经确认的志愿信息存入考生电子档案,签字确认后的志愿信息确认表由中学交县(市、区)招办留存,保存期半年。

7月8日录取开始。高校招生负责人提醒,录取期间考生务必保持电话畅通,以便学校随时能与考生取得联系。第二阶段:凡未被第一阶段各批次院校录取且符合第二阶段填报志愿条件的考生,填报文科类、理科类第三批本科院校、高职(专科)院校以及体育类、艺术类高职(专科)院校志愿。填报时间为7月26日至30日,7月31日前确认。

总分相同按语数之和排序

据悉,江苏高招文科类、理科类平行院校志愿的投档原则是:“依据文理,满足等级,按分排序,遵循志愿”。具体办法是:将省控线上的考生,分文科类、理科类,按照总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检索考生所填A、B、C或A、B、C、D、E志愿。

只要被检索的3所或5所院校中一经出现符合投档条件的院校,即向该院校投档;如没有出现符合投档条件的院校,则不能投档。

文科类、理科类、体育类各批次以及艺术类使用专业省统考成绩录取的批次,按平行院校志愿投档原则,根据各校确定的调档比例进行批量投档;艺术类使用专业校考成绩录取的院校按传统志愿投档方式投档。

在文科类、理科类投档过程中,对总分相同的考生,按其语文、数学两门科目原始分与附加分之和从高到低排序投档,如仍相同,则将这部分考生按其志愿全部投档;体育类、艺术类投档过程中,如投档成绩相同,则按文化分再次排序,如仍相同,则将这部分考生按其志愿全部投档。

高校对考生排序后,再结合考生的专业志愿和综合素质评价等其他指标,采用“专业清”、“分数清”或“专业级差”等专业安排方式,决定考生录取与否及所录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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