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教育在线讯 北京市民政局、市教委等多家单位日前联合下发通知,要求到2014年底,基本实现北京市户籍流浪未成年人返校复学率100%,受助流浪未成年人返乡率95%的目标。对于发现的流浪未成年人,救助管理机构将联合教育部门,开展流浪未成年人个人需求和家庭监护情况评估工作,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救助”原则,帮助适龄适学流浪未成年人在户籍地返校复学。对经评估不宜在户籍地返校复学的,民政部门须与未成年人及其监护人协商后,帮助其选择返校复学地区;对暂时查找不到监护人和户籍地的,应当帮助其在流入地就近入学。
同时,困境儿童台账和监护随访制度将建立,对有不良行为或家庭监护问题的流浪未成年人,民政部门将适当延长救助时限,帮助其纠正心理、行为偏差,提供家庭监护辅导服务,并将选择一两个社区开展相关试点。
通知要求,对符合条件的生活困难家庭,民政部门应及时纳入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和临时救助范围,并将符合条件的孤儿全部纳入孤儿基本生活保障范围,切实帮助其解决实际生活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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