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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济南市实施“百千万海内外人才引进工程”的意见

来自:查字典教育资讯网 2014-12-20

关于济南市实施“百千万海内外人才引进工程”的意见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对引进人才工作新精神、新要求,加快引进大批创新创业人才,推动省会“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率先发展”,现就组织实施“百千万海内外人才引进工程”(简称“百千万引才工程”),提出如下意见:

一、目标任务

坚持以用为本、为用而引、引用结合的原则,紧紧围绕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用5年左右时间,面向海内外引进1万名左右创新创业人才。

1、“百”层次人选。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的意见》(济发〔2009〕5号)要求,组织实施“5150引才计划”。即用5年左右时间,面向海内外引进150名左右能够提高城市竞争力、推动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其中进入各类园区创业发展的高层次人才达到100人。人选条件按《济南市引进海内外高层次人才规定》(济政发〔2009〕13号,以下简称《引才规定》)执行。争取50名引进人才纳入国家或省级计划。

2、“千”层次人选。面向海内外引进1000名左右优秀创新创业人才。人选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在国外取得硕士(含)以上学位或在国内取得博士学位,有两年以上工作经历的优秀人才;在国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等担任相当于助理教授以上,或在国内担任相当于副教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具有知名企业、金融机构2年以上工作经历,熟悉国际市场运作,且专业素养较高、创新能力较强、业绩突出的创新人才;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先进、市场潜力和预期效益较大的创业人才。

3、“万”层次人选。面向海内外引进10000名左右紧缺适用的创新创业人才。国内创新人才一般应具有研究生以上学历,或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二、创新创业方式和政策支持

(一)来济创新创业的主要方式。以技术入股或投资形式创办企业;创办、租赁各类经济实体和研究开发机构;进入国有企业、市属以下事业单位和其他类型经济社会组织工作;开展学术交流、科研合作或承担科研项目;进入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从事博士后研究;进入社区公共服务等公益性机构工作;进入市、区(县)国家机关工作;其它形式。

(二)支持政策。

1、“百”层次人选,享受《引才规定》中相关扶持政策;授予“泉城特聘专家”称号。

2、“千”层次人选享受以下支持政策:(1)《引才规定》中关于居留、出入境和落户、医疗保健、子女就学、保险、工商、税收等方面优惠政策。(2)引进的创业人才,可享受最高10万元经费支持。(3)引进到事业单位且符合事业单位聘任工作人员条件的,根据《关于市属事业单位聘用高层次紧缺人才有关问题的通知》(济人字〔2008〕164号)有关规定,可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录(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万”层次人选,根据各县(市)区、各用人单位制定出台的政策措施享受相关政策支持。

以上人选,均可申领《济南市人才居住证》。下层次人选符合上层次条件的,可申请享受相关扶持政策。

三、工作机制

1、“百”层次人选的引进工作,由市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小组(以下简称“市引才工作小组”)及办公室,按照《引才规定》有关政策统一组织实施。

2、“千”层次人选的引进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科技局等部门组织实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创新人才引进工作的组织实施,市科技局负责创业人才引进工作的组织实施。拟引进人选名单,报市引才工作小组同意。

3、“万”层次人选的引进工作,由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研究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引进人选名单经各县(市)区引进工作小组、各部门研究同意后,报市引才工作小组办公室备案。

四、组织领导

1、提高认识,强化领导。实施“百千万引才工程”,大力引进海内外优秀人才,是市委、市政府大力推进人才强市战略的重大部署,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引进海内外优秀人才的重要性、紧迫性,把这项工作摆上重要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抓紧抓好。“百千万引才工程”的组织实施,由市引才工作小组统一领导和指导,确保形成全市上下联动、职责明确、统分结合、左右协调、分层推进的强大动力。市引才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委组织部,具体负责组织“百”层次人选的引进工作,指导各县(市)区、各部门、各单位的海内外创新创业人才引进工作。

2、强化措施,狠抓落实。要进一步解放思想,创新机制,健全配套支持政策措施,积极营造良好引才环境;通过多种形式进行广泛深入地宣传发动,努力扩大政策知晓范围,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要及时分析解决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根据新的形势任务要求研究制定政策措施,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百千万引才工程”中“百”“千”层面的经费从市高层次人才引进专项经费列支;各县(市)区、各有关单位也要建立相应的经费保障机制。

3、加强载体建设,充分发挥用人单位主体作用。切实加强人才载体建设,抓紧研究制定引进海内外人才创新创业基地建设的意见。市属各类园区、企事业单位要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在引进海内外人才工作中发挥主力军和示范带动作用。各部门、各单位要根据统一部署要求,主动深入调查了解本地、本部门人才需求,扎实做好人选申报、评审及落实政策待遇等有关工作。用人单位要充分发挥引才和用才主体作用,认真制定引才计划,采取多种形式面向海内外及时发布引才政策、岗位需求等信息,积极与海内外人才对接;制定和落实好配套政策措施,把引进人才配置到最能发挥其专业和特长的岗位,确保人才引得来、留得住、用得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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