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3日从江苏省泰州市教育局获悉,为促进幼儿身心和谐发展,该市近日出台新规,科学规范幼儿园一日活动,其中幼儿园每天集体教学活动不得超过2次,小、托班不超过1次,每次活动时间不超过30分钟。
新出台的《泰州市幼儿园一日活动常规实施细则(试行)》从入园、生活、游戏、教学、运动、离园等六个方面,详细规范了幼儿和保教人员共同经历的、家长参与的活动过程,制定了专任教师、保育员等各类人员遵循的基本行为要求。在运动活动环节,幼儿园需保证体育活动、体育游戏、器械活动、大型玩具、散步等多种类型户外活动的开展,确保每天有2小时以上户外活动时间,其中有一小时以上的户外体育活动。同时,合理利用户外体育活动场地,保证幼儿有足够、安全的活动空间。
《实施细则(试行)》还规定,保健人员应按照卫生保健要求,准备好专用物品,着工作服在幼儿园门口进行晨间检查,一问、二看、三摸、四查,发现异常及时通知家长,并做好登记。教师需观察幼儿饮水量,保证幼儿日饮水量达400—600毫升。同时,教师不得限制幼儿入厕次数,应提醒易遗尿的幼儿解便,引导幼儿注意入厕安全,防止拥挤摔伤。
泰州市教育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实施细则(试行)》对幼儿园保教人员提出了较高要求,需要各职能人员以此为准绳来严格要求、相互配合。全市教育部门将采取专题学习、观摩示范、督导检查等多种措施积极推动新规落实,促进幼儿园为幼儿的健康发展创设良好的一日活动环境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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