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江苏省语委、省文明办印发了《关于开展语言文字规范化“城市创优、乡镇达标”工作的通知》,要求加快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普及步伐,进一步营造与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语言文字环境。
根据《通知》要求,未来5年江苏有关部门和各地语委将通过城乡联动,进一步加大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普及步伐。到2015年,乡镇辖区内中小学全部建成“语言文字规范化达标校”,农村青壮年比较熟练使用普通话,苏南、苏中、苏北分别有一定比例的乡镇建成“语言文字规范化达标乡镇”。到2020年全省乡镇实现“普通话初步普及、汉字社会应用基本规范”。
据介绍,2011年江苏省语委建立了“江苏省语言文字应用监测中心”,开通了“江苏语言文字应用监测网”,社会各界通过这些平台建言献策,共同推进语言文字规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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