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试点数控技术和电气自动化技术两个专业
毕业生同时获得“专科毕业证”和“预备技师证”
中国教育在线讯 近日,山东技师学院与山东职业学院合作培养招生工作启动。今年将试点招生数控技术和电气自动化技术2个专业,计划招生80人,学制3年,学生学业考试成绩和职业技能鉴定合格的,同时颁发高职院校专科毕业证和预备技师证。
据省教育厅、省人社厅《关于开展高等职业教育与技师教育合作培养试点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2014年确定山东职业学院等8所高职院校和山东技师学院等8所技师学院首批开展试点工作。
《通知》指出,首批试点高职院校须是国家示范(骨干)高等职业学校、省技能型特色名校建设工程院校;试点技师学院须是国家级和省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项目院校。
《通知》要求,合作培养试点专业应是合作院校的重点骨干专业,双方应在培养目标、课程内容与标准、职业资格与技能水平等方面基本对应吻合,合作培养方案应具有可行性和可操作性。同时要求,试点院校在教学上要坚持育人为本,将服务学生职业生涯发展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全面推进职业教育教学标准、职业资格标准、行业技术规范的有效对接,使学生能够获得个性发展与工作岗位需要一致的职业素养、职业能力和可持续发展的基础。要探索教学考核与技能鉴定结合办法,鼓励学生一专多能,取得多个职业资格证书。要引入企业新技术、新工艺,校企合作共同开发专业课程和教学资源;大力推行任务驱动、项目导向等教学做一体化教学模式;积极试行多学期、分段式等灵活多样的教学组织形式,突出合作培养的针对性、灵活性和开放性。鼓励合作培养试点院校间人员交流、资源共享、信息互通,实现共同发展。
《通知》还指出,合作培养试点分两种培养形式,一是在高职院校就读培养,二是在技师学院就读培养,两种培养形式均列高职院校招生计划。在高职院校对应试点专业就读的学生由合作培养的技师学院办理预备技师录取手续,招生计划中注明XX高职院校与XX技师学院合作培养试点专业,注明办学地点。学生同时注册高职(专科)学籍和预备技师学籍,学生按高职院校收费标准缴纳学费。在技师学院对应试点专业就读的学生由合作高职院校单列高职(专科)招生计划,并注明XX高职院校与XX技师学院合作培养试点专业,注明办学地点,学生须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夏季),单独设置招生专业代码,并由合作的高职院校办理高职(专科)录取手续。单独招生计划录取的学生在技师学院就读,同时注册高职(专科)学籍和技师学院学籍,学生按技师学院收费标准缴纳学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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