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6日,山东省教育厅发布同意山东交通职业学院等13所学校试行单独招生的批复,自2014年起进行单独招生改革试点,因此,2014年共有42所院校合计招生38334人。已经参加山东省2014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含春季高考和夏季高考)的考生均有资格报考单独招生。各校可单独或联合我省有单独招生资格的学校组织文化考试,也可以结合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组织以职业技能为重点的相关考核。
据悉,山东交通职业学院、德州职业技术学院、山东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山东电子职业技术学院、泰山职业技术学院、山东城市建设职业学院、山东理工职业学院、山东外贸职业学院、山东药品食品职业学院、山东商务职业学院、烟台汽车工程职业学院等11所省级技能型人才培养特色名校立项建设单位和山东海事职业学院、潍坊护理职业学院等2所潍坊国家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试验区的高等职业学校从2014年起进行单独招生改革试点工作。
2014年单独招生计划数控制在各校2014年招生规模的20%以内,大众网记者看到,山东省共42所学校合计招生38334人。单独招生计划数纳入学校2014年经省核定下达的招生计划总数。
未完成的单独招生计划转入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含春季高考和夏季高考)录取时使用。各试点学校在规定的单独招生计划限额内安排分专业招生计划,严禁突破计划限额录取学生,超计划限额录取的学生不予注册。
已经参加山东省2014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含春季高考和夏季高考)的考生均有资格报考单独招生。各类中等职业学校的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参加全国及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三等奖以上奖项的或具有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并获得县级以上劳动模范(含同等荣誉)称号、具有中等职业教育学历的在职在岗人员,可直接提出申请,进入对口专业学习(须按要求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核备案)。
各校可单独或联合我省有单独招生资格的学校组织文化考试,也可以结合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组织以职业技能为重点的相关考核。凡已被各校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含春季高考和夏季高考)及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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