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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要求各政府部门为教育履职并接受社会监督

来自:查字典教育资讯网 2014-12-20

近日,青岛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发出通知,要求市政府各部门年终总结要执行教育工作职责自评和报告制度,同时建立区市政府年度教育重点工作完成情况公示制度。教育工作在青岛市已经不单是教育部门自己的事,也成了政府各部门的份内职责。

日前,青岛印发文件,对全市38个与教育事业发展密切相关的各政府部门应当履行的教育工作职责进行界定,明确了这些部门在创建人民满意的教育事业中应当干些什么、发挥什么作用。据了解,该市建立市政府有关部门履行教育工作职责自评和报告制度,在自评的基础上,还要把工作情况向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报告。教育督导委员会要对这些部门发挥职能情况进行审议,由委员评一评、比一比,将工作晒一晒。

据了解,青岛教育督导评估结果公示制度,是把全市12个区市政府年度教育重点工作进展完成情况纳入督导考核,考核结果接受社会监督。2013年先把区市教育经费投入、普通中小学现代化学校建设、学生体质健康合格率及本地生源普职比例等重点工作列为考核公示项目,将于2014年初向社会公示考核结果。

青岛市教育督导委员会委员、市政府教育督导室主任督学李振江告诉记者,发展教育事业,政府是第一责任人,而要切实将发展教育事业的责任落到实处,要靠各级政府的各职能部门。建立报告和公示这两项制度是完善教育督导运行机制的创新举措,目的是充分发挥政府各部门职能和各级政府作用,大家齐心合力把教育事业这个“雪球”滚大、滚圆,推动部门和政府切实履行教育工作职责,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促进教育重点难点问题的解决,加快教育综合改革,推进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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