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山东省物价局发布了《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学费标准结构调整听证方案》,新的收费标准将从2014年秋季新生入学开始执行,实行“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的规定,2014年之前入学学生的学费不变。
学费标准专业分类由现行5类重新划分为4类,将现行体育外语中的体育学划入理工农学类,外语类划入文史类。现行文法财经中的经济学、管理学类划入理工农学类。
根据重新划分的专业类别暂定的调整学费标准,文史类每生每学年由3400元调整为4100元;理工农类由3600元调整为4600元;医学类医学专业由4000元调整为5400元;非艺术院校艺术专业由6000元调整为8000元。适当下调普通高校外语类学费标准,由4800元降至4100元;普通院校体育专业,由4800元降至4600元。按2013年招生情况匡算,学费标准调整后,学费平均调整幅度为上调20.96%。
艺术院校艺术专业、体育院校体育专业和中外合作、校企合作专业学费标准基本保持不变。高职院校学费标准由政府定价改为政府指导价,核定上浮幅度不得超过10%。
此次定价的目的是优化高校之间收费结构,借此适当拉开不同高校之间学费标准差距。同时,实行学分制收费试点高校在同类高校同等专业年度学费标准基础上上浮不超过10%。
方案实施后,根据各地2013年学费情况排序,我省普通高校文史类学费标准居全国第10位(与7省并列),理工农类居全国第6位(与5省并列),医学类居全国第5位(与广西并列),非艺术院校艺术类居16位(与3省并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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