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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禁止公办教师有偿补课

来自:查字典教育资讯网 2014-12-20

2月25日上午,北京市教委发布“关于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的通知”,新规从3月19日起实施。

新规中明确表示,北京市教委要求严禁学校、教研机构、校外教育机构等以任何名目在课余时间、寒暑假、双休日和其他法定节假日组织在校中小学生集体补习文化课程或上新课,不得通过组织补习、辅导向学生收取费用。

此外,新规还禁止公办中小学教职工组织或参与有偿补课或引导本校学生参加校外文化课补习班。此前,北京市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实施办法仅规定公办教师禁止在工作日期间到校外机构有偿补课,新规实施后,公办校教师在任何时间段都不得参与有偿补课。对于“顶风作案”的教师,罗洁表示,一经发现,将在年度考核和职称评定中给予相应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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