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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时间定为11月3日

来自:查字典教育资讯网 2014-12-20

记者今天从山东省教育厅获悉,山东省2013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已于9月9日开始报名,考试时间确定为2013年11月3日。此举标志着山东省教师资格制度改革试点工作进入具体实施阶段。

作为教育部批准的国家第三批4个改革试点省份之一的山东,本次报考涉及即将报考和已持有教师资格证的两类相关人员。

据了解,按照国家要求,山东教师资格制度改革具体内容包括提高教师资格认定的学历条件标准,调整教师资格认定权限,规范师范生直接认定的办法,改革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办法,增加非师范生教育课程修习和教育实践经历的考察,考核由省考过度到国考,开展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试点。

山东省教育厅相关负责人介绍称,按照规定,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实行5年一注册,绝不是说取得教师资格5年后需要重考,而是教师入职后从教资格的定期核查,定期注册。不合格或逾期不注册的人员,不得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定期注册主要核查入职教师“师德”、“工作”考核以及“继续教育”情况。其中对“师德”的年度考核更是重中之重,“师德”考核出现问题,教师资格注册时将被一票否决。

山东省教育厅工作人员解释,山东省将按照“先行试点,稳步推进”的原则进行,2013年青岛、临沂和莱芜三市获首批参加试点,到2015年在全省全面实施。山东省教育厅对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工作将利用网络系统进行,最大限度地减少非必要的手续和工作量,不增加教师负担,不收取教师和学校的任何费用。

据悉,在山东,2012年及以前入学的师范类毕业生在毕业时仍可直接认定教师资格。一般在应届毕业的最后一个学期持相应证明材料向就读学校所在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确因特殊情况未在应届毕业时申请直接认定的,须在毕业后3年内向工作单位或户籍所在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申请认定教师资格。3年后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不再执行直接认定的政策,须参加统一的教师资格考试。

相关政策以及详细解释请参考:“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www.ntce.cn)以及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http://www.sdzs.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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