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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大学新规:频繁挂科不再劝退 不强制重修山东大学新规:频繁挂科不再劝退 不强制重修

来自:查字典教育资讯网 2014-12-20

学生在校期间,因经常挂科修不满学分频繁被警告甚至被学校劝退的情况,今后将不会在山东大学出现。9日,山大新出台的学籍管理规定中明确,学生每学期未修满一定学分者仍将被警告,不会因连续警告而被劝退;但若在最长六年学习年限内仍未完成学业的,将予以退学。

取消劝退,频繁挂科仍会被警示

9日,山大本科生院网站公布了最新出台的《山东大学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新学籍规定从2013级学生开始实施,最大特点是结合学分制改革作出一系列新规定,涉及学生每学期选课学分额度,重修缴费,警示、留级、退学等学籍处理方面。

在“学校令其退学”的情形规定中,去掉了原2007年版学籍管理规定中的“在校平均每学年修得学分低于25学分,且有1次及以上警告的”一项,仅保留“在学校规定年限内,未完成学业的”、“本人申请退学的”以及因病致残无法继续学业、休学期满未提出复学申请等六条特殊情形。

山大本科生院副院长张树永介绍,这意味着随着学分制改革的推进,山大将取消对在校生由于频繁挂科警告劝退的制度规定,“以往这项规定主要体现学校对学生学习事务管理的行政权力,现在退学处理由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

虽然取消了挂科劝退,但是对频繁挂科学生的“警示”还存在:新规中继续保留了对于平均每学期所修教学计划内规定不足15学分的学生,学校给予成绩警示的内容。

课程不合格达25学分降级修读

学分制的一大特点是弹性学年,山大规定学生可在标准学制的基础上提前一年或推迟两年毕业(不含因病休学时间),这意味着将来一个山大本科生最短可三年毕业,最长可延期至六年毕业。也就是说在达到六年学习年限时,仍未完成学业的,才将被予以退学;同时,学生必修、限选课程不合格达到25学分时,须降入下一年级修读。

学不好的有所限制,弹性学年会不会加重一些学习积极性较高的学生的学习负担?

记者注意到,除了取消对学生在校期间的挂科劝退,在选课的学分额度方面,除保留低学分警示的规定外,山大还新增了“学校实行学生选课自主负责制。学生应按教学计划选课,每学期选修最高不超过35学分”的新规定,在学生选课额度上进行指导。

总学分够了,多选课程不合格免重修

由于配套的学分制收费改革,山大还进一步明确,学生所选教学计划内必修、限选课程考核不合格时必须重修;任选课达到教学计划规定学分时,考核不合格课程可免于重修。

对于成绩不合格或学分绩点低于70分的课程进行重修时,首次重修免费,二次及以上重修时,须按学校相关规定缴费。

对此,张树永介绍,以往学生重修不收费,学分制改革后只有首次重修免费。但如果学生的学分总额够了,那么他多选的课程即使不合格也可以免于重修,这一点是比较人性化的,“以往是只要修这门课就必须合格,现在给了学生选择权,同样也有放弃权,只要总学分够了,多选的不理想的课程可以放弃。”

学校督导放权促自主规划学业

今年3月,一则“山东大学劝退97名成绩太差学生”的消息曾引起关注,如何提高大学生在高校期间的学习自主性、主动性,不再让上大学成为“混日子”也成为社会焦点话题。

山大取消“挂科”劝退,会不会意味着教学管理上宽松了,让一些学生放松对自己的要求?

山大文学院大四的卢同学对这一规定比较赞同,“因为每个学期开的课不同,学生喜欢的课不同,这个规定让选课更自由了,如果这一年喜欢的课多就可以多选一点,少就少选一些。”

她的同学小吕认为,新规定虽然有利于学生自行安排时间,给了学生更多自主权,但只有警示而没有挂科劝退这个“金箍”,有些不会合理安排选课的同学最后还是修不满学分。

“学习管理要求没有松,只是对学生在校学习的自我规划能力要求更高了。”山大本科生院副院长张树永分析,实行学分制改革,对学生本科阶段要完成的学习目标和课程总要求没有变化,但学校对学生学业的督导由原来学校行政权力干预,变成了教育和引导,更加注重培养学生自主学习、自主设计学业进度的能力。

他认为,留给学生更多主动权去管理自己、规划自己的学习生涯,是高等教育区别于基础教育的一个显著特点,学校还是会对每学期修不满一定学分的学生进行警告,引导他们找到学习中的不足,跟上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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