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山东省政法干警招录培养计划217名,其中,基层公安机关85名,培养院校为山东警察学院;基层司法所119名,培养院校为山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基层监狱机关13名,培养院校分别为中央司法警官学院、上海政法学院和山东政法学院。
据中国教育在线了解,山东警察学院试点班,采取第二学士学位教育培养模式,培养方向为公安业务方向,学制两年,其中到基层公安机关实习不少于半年,完成规定学业的学生,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颁发本科毕业证书和授予学士学位。
中央司法警官学院、上海政法学院和山东政法学院试点班,分别采取第二学士学位教育和专科起点本科教育培养模式,培养专业(方向)主要为监狱学专业(含监狱学专业心理矫治方向)、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专业、法学专业(司法行政方向),学制两年,其中到基层监狱机关实习不少于半年,完成规定学业的学生,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颁发本科毕业证书和授予学士学位。
山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试点班,采取专科教育的培养模式,培养方向为法律事务和社区矫正方向,学制两年,其中到基层司法所实习不少于半年,对符合毕业条件的学生颁发专科毕业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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