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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认定学籍工作 高一新生名单要在校内公告

来自:查字典教育资讯网 2014-12-20

原标题:海南:高一新生名单要在校内公告 接受社会监督

海南省教育厅将开展认定学籍工作

高一新生名单要在校内公告

海南省教育厅17日发出通知,要求做好普通高中高一学生学籍认定工作。未经我省2013年中招录取系统录取的普通高中高一学生,学校一律不得擅自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中建立学籍。

认定对象为经我省2013年中招录取系统正式录取的普通高中高一年级新生。认定程序包括采集信息、录入模板、数据审核、上传照片等。《学生基本信息表》由学生本人和家长填写并核对无误后(其中的学籍辅号填写2013年中考准考证号,为必填项),学校将学生信息录入数据采集模板并上传至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

省教育厅强调,在中招录取系统中由于未到原录取学校报到而被“挂起”的公费生一律不予建立学籍,必须返回原录取学校报到就读才能取得学籍。如学生已返回原录取学校就读,可由原录取学校主管的市县中招办出具书面证明材料,省中招办可取消其“挂起”状态,恢复其录取结果,并确认学籍。各普通高中学校不得允许学生挂靠学籍。要在学生学籍信息采集完毕后,将具有本校学籍的学生名单在校内公告,并告知学生及家长,接受学生及家长的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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