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帮助高校毕业生就业,从2013年起,海南省教育厅将对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在该省高校就读的毕业年度内的高校毕业生给予一次性求职补贴每人1500元,求职补贴从省财政一般预算列支。
海南强调,高校要高度重视求职补贴发放工作,安排专人负责,严格按照申领程序。各有关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对经查实虚报冒领求职补贴的高校毕业生,责令退回补贴资金,并由高校将不良记录记入本人学籍档案;高校毕业生家庭所在地民政部门、有关高校出具虚假证明,骗取、套取补贴资金的,对有关责任人要依法依纪严肃处理。各高校应及时将求职补贴发放至毕业生,对截留套取资金的,要对有关责任人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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