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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人大代表:一所幼儿园最多设12个班

来自:查字典教育资讯网 2014-12-20

青岛代表团毛小园等17人向省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提交的关于尽快制定《山东省学前教育条例》(下称《条例(草案)》)提到,设区的市、县(市)人民政府应当将学前教育设施布局纳入城乡规划,预留符合规定要求的学前教育设施建设用地;设区的市、县(市)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应当根据本行政区域城乡规划,具体制定和调整学前教育设施布局专项规划,满足学龄前儿童就近入园的需求。

同时,学前教育设施的布局,应当体现本行政区域内学龄前儿童的数量分布、流动趋势、保育教育需求等情况,每一万至一万五千常住人口至少设置一所幼儿园;人口较为分散的农村地区,应当根据条件适当增设幼儿园。

另外,幼儿园保育教育规模一般不超过十二个班,农村地区可以根据生源状况适当降低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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