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对违规从事普通中小学办学行为责任追究办法》已经于今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2月1日,青岛市教育局出台政策进一步落实和深化这一办法:从下学期起,全市中小学要将课程安排和课后作业等内容在校园网上全部公开。
学校课程课时全公开
市教育局表示,落实省政府出台的《山东省对违规从事普通中小学办学行为责任追究办法》,目的是进一步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全市教育工作者均要自觉规范办学从教行为,做到令行禁止。
各学校要充分利用下学期开学前后一段时间,组织广大教职工围绕规范学生作息时间、课程开设、课时安排、书面作业量和考试管理等规范办学行为重点,集中开展一次自查,严格排查工作中存在的违规办学问题,并针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切实解决好社会各界反映强烈的各种违规办学行为。
根据要求,新学期开学后,全市各中小学要在学校网站上全面公开学校的课程、课时、作业、考试和节假日安排,要畅通咨询投诉热线、网络等渠道,加强社会监督。市教育局、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将于2013年2月初至3月初,对全市普通中小学办学行为开展专项督导检查。
老师违规布置作业调岗
据介绍,《山东省对违规从事普通中小学办学行为责任追究办法》对47种违规办学行为列出了详细的追责办法,尤其在给学生减负方面有了明确规定。普通中小学教师以及其他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学校责令改正,视情节给予通报批评、调离工作岗位的行政处理,并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分:1、违反规定授课、布置作业的;2、歧视学生,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的;3、从事有偿补习活动或者动员、组织学生接受有偿补习的;4、利用职务之便收受家长、学生财物或者通过其他途径牟取私利的;5、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学校组织的教师交流和支教安排的;6、其他违反规定的办学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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