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5日讯 山东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将扩大至所有农村学生、涉农专业和城市贫困生,国家助学金由资助一、二年级农村学生和城市贫困学生,调整为资助一、二年级涉农专业学生和城乡贫困学生。
根据规定,免学费标准,按照各地2012年6月30日前批准的公办中职学费标准确定。助学金资助标准仍为每生每年1500元。免学费政策今年秋季学期调整到位。国家助学金政策今年秋季和明年春季学期实行新生新政策、老生老政策,明年秋季学期全部调整到位。
中职助学金和免学费补助资金,将按照学校隶属关系实施分类负担。省属学校、省属企业办学校所需资金由省财政负责落实。市属学校、市属企业办学校、中央企业办学校、民办学校等所需资金,由各市负责落实,省财政对东、中、西部地区分别按照40%、60%、80%的比例和一定标准给予补助。其中,中职助学金,省财政对各市按照每生每年1500元的标准和相应比例予以补助。中职学费,按照每生每年1900元的标准和相应比例予以补助。
“这是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需要。这次调整将使更多的农村学生受益,中职学校的农村学生平均占近七成,不少学校甚至达到八九成。”省教育厅职成处负责人表示,经测算,2012年实施中职免学费、助学金政策,各级财政共需安排资金15.6亿元。中职学校因学费减少的收入,将由财政分类给予补助:第一、二学年由财政按免学费人数和标准补助学校;第三学年原则上由学校通过校企合作、顶岗实习等获取的收入予以弥补,不足部分由财政适当补助,补助经费不超过三年级免除学费的50%。
据悉,山东省从学前教育到高等教育的全覆盖资助体系进一步完善,2012年各级财政安排的学生各项资助经费总额将达42亿元。五年来,全省累计投入资金172亿元,其中财政资金129亿元,助学贷款24亿元,学校自筹和社会捐助19亿元,共资助和奖励学生4933万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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