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3日,日照市教育局制定出台了《2012年市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意见》。招生工作坚持四个原则:坚持相对就近、免试入学的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公共服务全覆盖原则;坚持“以输入地政府管理为主,以全日制公办中小学为主”的原则,统筹安排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
日照市教育局根据义务教育招生原则,经与东港区教育局商定,确定了市直义务教育学校2012年招生区域划分方案。片内适龄儿童少年的认定办法为:一是看户籍,二是看居住地。外来务工流动人员子女入学,按日照市政府日政办发〔2005〕36号文件规定,家长持相关证件向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符合条件的,按照就近入学原则,由所在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安排到学生相对少、班额相对小的学校就读,并办理入学手续。
小学、初中招生于8月15日开始,8月25日结束,日照市教育局全程监督市直学校招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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