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2009年政法干警定向招录7月27日开始报名,省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公务员管理处有关负责人提醒报名者,由于报名时间只有2天,报名时一定要带齐所需资料,包括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退伍证书、具备其他报考条件证书原件、证明及复印件,近期同底免冠彩色1寸证件近照5张等,而且必须本人亲自到现场。
据介绍,此次招录的对象为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包括公安现役部队)25周岁以下的退役士兵;年满18周岁至35周岁(1991年7月31日至1974年7月31日出生)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
该负责人特别说明,2007年和2008年毕业、户籍和档案仍保留在原学校未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报名时应持毕业院校出具的户籍和档案仍保留在学校且未就业的证明材料。应届毕业生如未领取到毕业证书,报名时应持毕业院校出具的毕业证明材料。
报名时间:7月27日—28日上午8∶30—11∶30及下午3∶00—5∶30,报名地点为海南省人力资源开发局(地址:海口市白龙南路53号)。招录单位将现场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后再缴纳报名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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