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1日从省文明办获悉,09年海南省将继续开展“助学工程”,全省80名品学兼优的贫困大学新生,每人将获得一次性资助5000元。
不能同时享受其它形式入学资助
该助学工程受助对象为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收入在当地城乡居民、农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以下)、无力完成学业、具有海南省城镇或农村户籍的贫困家庭学生。重点是贫困农民子女,个别为下岗困难职工子女和其他特殊困难的学生。受助学生还须是海南省第一批录取(不含提前批)的全国重点高等院校、省属重点院校的本科生。凡是享受2009年海南省“助学工程”资助的学生不能同时享受其它形式的入学资助。
受助考生不得摆升学酒
从即日起至7月16日,家庭贫困的学生可向高中毕业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出具家庭经济情况证明材料(由村居委会、乡镇街道办或主管部门出具,孤儿、下岗职工、残疾人等证明材料或证书应由法定部门出具)和校级以上获奖证书材料,再由当地文明办受理。受助学生不得以任何名义摆设升学酒,一经发现取消资助资格;入学后20天内,要认真填写《2009届受助学生基本信息》,并以电子邮箱形式发送到海南省文明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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