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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中小学招生计划公布 不得乱收借读费

来自:查字典教育资讯网 2014-12-20

备受学生和家长关注的2009年海南省中小学招生计划4月30日正式公布。据了解,09年海南省小学毕业生有15.8万人,初中计划招生16万余人;初中毕业生有13.2万人,其中普通高中招生计划5.55万人,比去年减少1000多人。

义务教育阶段不再收取借读费

海南省教育厅强调,义务教育阶段招收一年级和七年级新生,须严格执行免试就近入学的规定,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不得举行或变相举行选拔性考试录取新生。不过,为监控教育教学质量,各地可举行小学学业水平测试,但不能作为录取七年级新生的依据。

此外,严禁在义务教育阶段招收择校生和设立重点校、重点班。未经省教育厅批准(海口、三亚由市教育行政部门批准),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开设实验班和特长班。同时,各地要严格执行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收费政策,不得再向借读生收取借读费。

对于进城务工农民子女入学问题,省教育厅要求,进城务工农民子女入学以流入地公办学校为主,各市县(单位)要采取措施,确保每位适龄儿童少年按时入学。

高一第一学期不得接受外省转学生

据了解,09年海南省计划招收普通高中新生5.55万人。面向海南省招生的学校有14所学校,其中,海南中学、国兴中学、海师附中、海南省东方中学的全部指标面向海南省录取,琼州学院附中面向三亚、五指山、东方、乐东、昌江、琼中、保亭、白沙、陵水、儋州和万宁等市县招生;海南侨中、海口一中、海南省农垦中学、三亚一中、文昌中学、嘉积中学、中国热带农业科学院附中、海南农垦实验中学的部分指标和海南中学东坡学校的公费生指标(按公办学校公费生标准收费的指标)面向海南省录取。

海南中学、海师附中面向海南省招生的指标,全部分解到市县(单位),分市县(单位)划线录取。其余学校面向海南省招生的指标,统一划线录取。

值得注意的是,各地未经批准超计划招收的学生,和未按规定比例招收的择校生不能取得普通高中学籍。各地不得在高一年级第一学期接收外省转学生和允许学生到省外借读。

海中国兴共招150名“宏志班”学生

09年海南中学、国兴中学继续设立“宏志班”,计划不单列。其中,国家西部开发助学工程项目“宏志班”海南中学、国兴中学各50人,每人每学年资助3000元,学校免除学费,由省文明办等部门从学校2009年第一批次录取的新生中挑选品学兼优、家境贫寒的学生就读,由省、市县(单位)文明办提前进行资格审查。

美籍华人林汉克先生资助的海南中学“宏志班”50人,每人每学年资助3000元,由海南中学从其2009年第一批次录取的新生中挑选品学兼优、家境贫寒的学生就读,须预先填写资格审核表,提前送交海南中学备案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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