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

当前位置:查字典资讯网 > 地方 > 海南 > 海南海口:秋季中小学招生计划22日公布

海南海口:秋季中小学招生计划22日公布

来自:查字典教育资讯网 2014-12-20

22日,海口市教育局召开海口市中小学生招生工作会议,会上公布了海口市2009年秋季中小学招生计划。

小学

计划招收新生31304人

09年海口市小学一年级招生实行满6周岁入学。09年计划招收小学一年级新生797个班,31304人。其中公办学校计划招收623个班,23665人。民办学校拟招收174个班,7639人。

初中

计划招收新生29781人

据介绍,09年秋季海口市计划招收初一新生569个班,29781人(其中公办学校计划招生426个班,23106人;民办学校招生143个班,6675人)。

09年全市初中毕业447个班,24226人。其中公办学校362个班,21100人(市直属公办学校127个班,7249人;秀英区属公办学校43个班,2588人;龙华区属公办学校57个班,3374人;琼山区属公办学校62个班,3787人;美兰区属公办学校73个班,4102人);民办学校85个班,3126人(市直属民办学校38个班,1367人;秀英区属民办学校9个班,405人;龙华区属民办学校17个班,579人;琼山区属民办学校10个班,421人;美兰区属民办学校11个班,354人)。

09年海口市小学毕业生29782人,其中公办小学24257人(市直属学校1710人,秀英区属学校4601人,龙华区属学校5493人,美兰区属学校6222人,琼山区属学校6231人);民办学校5525人(市直属民办1490人,秀英区民办412人,龙华区民办1890人,美兰区民办719人,琼山区民办1014人)。根据海口市初中现有的办学能力,基本能完成小学毕业生升入初中的任务。

高中

公办学校计划招生8944人

09年海口市初中毕业生24191人,计划高中阶段一年级招收新生22560人;普通高中招生11080人,占招生人数49 %,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招生11480人,占招生人数的51%。全市普通高中公办学校计划招生172个班(其中面向全省招生4个班,市内招生168个班),8944人(其中面向全省招生184人,市内招生8760人),其中统招计划6261人,择校计划2683人,民办学校计划招生50个班,2136人;职业高中(含普通中专、技校)公办学校招生101个班,5270人,民办学校招生124个班,6210人。

义务教育阶段实行免试划片就近入学

学校不得收取借读费

22日,海口市教育局公布了《海口市2009年秋季小学初中招生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中强调,海口市小学秋季招收一年级新生的年龄规定为满6周岁入学(即2003年8月31日前出生)。义务教育阶段实行免试划片就近入学,各学校不得组织任何形式的考试筛选。

根据招生工作安排,新生入学报名登记时间为8月8日-12日,8月21日-23日发放、领取入学通知书,义务教育阶段各校应依法保证范围内适龄儿童少年入学,依法接受范围内能够在校学习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不得拒收。为保证适龄儿童入学需要,不得使用学校教室和在编教师办学前班。

新生划片以父母居住地为准

海口市教育局负责人在会上强调,义务教育阶段严格控制招收借读生,要求学校招生不得与赞助费挂勾。各小学、中学分别负责招收本校招生范围内的小学一年级适龄儿童和小学毕业生入学。有义务教育任务的民办学校必须保证片区范围的学生入学。

其中,初中、小学一年级范围内学生的确定:①以父母(法定第一监护人)的居住地为准,有多处住房的,以现居住的房屋确定,其居住时间要达一年以上(2008年8月8日以前入住);②租房居住的应有市房管局认可或符合有关法规的房屋租赁合同(落款时间应为2008年8月8日前),所租住房屋应为本人与父母(法定第一监护人)在本市的唯一居住地,居住时间原则为一年以上(学校有权要求家长提供有关证明材料);③租住时间不满一年的,可由所属范围的学校先行登记,学校根据学位,依租住时间的长短顺序安排,居住时间相同的依报名登记的时间顺序安排。学位不足的,由学校造册报送所属招生部门协调解决。

学校可适当招收少量借读生

据介绍,新生报名时有海口市户籍的,持父母(法定第一监护人)和子女(被监护人)的海口市常住居民户口簿以及房产证(购房协议或有关证件)或市房管局认可的房屋租赁合同,到所属范围的中、小学校报名登记。

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接受义务教育与海口市户籍城镇居民子女同等待遇。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按相关规定确认身份:第一,本人及其父母属农村户籍;第二,九年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少年;第三,随父、母或其他法定第一监护人进城且在户籍所在地没有监护条件的;第四,父、母或其他法定第一监护人在市、区政府所在地务工就业半年以上,且按我省规定办理暂住证或暂住IC卡,不属于办证(卡)范围的,须有申报暂住登记。

此外,无常住户籍的外省、市(县)借读生,持父母(法定第一监护人)房产证(购房协议或有关证件)或海口市房管局认可的房屋租赁合同,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租房者与适龄儿童关系的证明和儿童出生证,到所属范围的学校先行登记。

各镇农村小学,负责招收本辖区内的小学一年级适龄儿童(含流动人口子女)入学,招生范围由区教科局划定。农村镇的小学毕业生(含流动人口子女),由镇政府向辖区内的适龄儿童和小学毕业生发放《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学生持《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到指定学校报名注册入学。

海口市教育局负责人在会上说明,对于完成范围内招生任务仍有学位的义务教育学校可适当招收少量借读生,但不得收取借读费。

农村独生子女户纯二女结扎户子女

报考海口市属普高总等级分加1分

《海口市2009年秋季中等学校招生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昨日正式公布,与往年相比,农村独生子女户、纯二女结扎户的子女报考海口市属普通高中时首次享受总等级分加1分的优惠政策。

非海口市户口考生可在学籍所在学校报名

在海口市就读的本省其他市县户籍应届初中毕业生,可以选择回户籍所在地报名,也可以在学籍所在学校报名参加考试。户籍不在我省而在海口市就读的初中毕业生可在学籍所在学校报名参加考试,但报名时须提供《非海南省户籍考生登记表》等相关证明材料,申请继续在我省普通高中学校借读的,还要提交今后在户籍所在地参加高考的承诺书。

海口市中考生报名时间为4月26日-5月10日24∶00,单报生体育考试于5月11日上午在海口市一中初中部举行;5月13日单报生到海口市第二中学(海甸岛一东路)进行理化实验操作技能考查。

非海口市户籍不能报考海口市公办普通高中公费生

海口市中招办特别强调,不是海口市户籍的考生不能报考海口市公办普通高中学校公费生,可以报考海口市民办普通高中学校和海口市公办普通高中学校择校生。一中、侨中面向全省招生的指标外市县户籍的考生可以报。省教育厅直属中学、各公办普通高中学校面向全省招生的计划和市重点中学公费生计划只录取综合素质评定等级达到“B”等以上(含“B”等)的考生。海口市属公办普通高中学校公费生计划只录取综合素质评定等级达到“C”等以上(含“C”等)的考生。

农村独生子女户等报考海口市属普高加等级分1分

考试和考查科目成绩原始分不公布,只公布等级和星数,同时公布总成绩等级分和总星数。总成绩等级分和总星数的最高值为82分14个星。

考生要特别注意的是,报考海口市属普通高中学校优惠条件和加分规定中,09年首次提出农村独生子女户、纯二女结扎户的子女在总等级分的基础上加1分,其他优惠条件与往年一样。

海口4所市属重点中学

招收高中文体特长生105人

09年,海南华侨中学、海口市一中、海口实验中学和海口市琼山中学等4所海口市属重点中学共招收高中文体特长生105人,这是记者昨日从海口市教育局了解到的。

据介绍,文体特长生招生指标原则上不超过本校公费招生计划的6%,招生范围涉及体育、艺术领域,招生对象是具有体育、艺术特长的应届初中毕业生。特长测试工作时间为5月2日-3日进行,招生学校按1:1.2确定测试合格名单。文体特长生的录取单独进行,达到规定的学业水平(体育特长生升学成绩的最低控制分数线为该校最低录取分数线的30%;艺术特长生的最低控制分数线为该校最低分数线的50%)和综合素质评价的等级要求方可录取。

根据各校高中文体特长生招生工作方案,特长必须达到一定水平。海南华侨中学高一特长生32人,其中艺术特长生18人,体育特长生14人。艺术特长生以招收声乐类和舞蹈类特长生为主,并招1-3个美术专业特长生,体育特长生以招收田径类和男子篮球类为主。报名时间为4月25日和26日上午,报名地点在该校大门西侧初中部一楼悬空层;海南海口实验中学特长生计划招收22人,其中女子篮球9人(报名者要求身高1.65米)、美术5人、音乐8人,报名时间为4月27日、28日,报名地点设在该校教务处;海口市第一中学特长生计划招收29人,招收篮球类、田径类、文艺类和美术类等4大类,报名时间为4月28日和29日,报名地点设在该校教务处;海口市琼山中学文体特长生招生人数共22人,其中田径类7名,男子排球4名,女子排球3名,文艺类6名,美术类2名,报名时间为2009年4月27-28日,报名地点为该校教务处。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查字典资讯网,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

上一篇:非海南户籍学生出具证明可参加海南中考 下一篇:海南省2009年中考招生工作实施细则出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