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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2009年专科以上毕业生取消落户限制

来自:查字典教育资讯网 2014-12-20

专科以上毕业生取消落户限制

海南省09年将完善和出台配套政策化解就业压力,高校毕业生和农民工就业是重点

记者从海南省人劳厅了解到,面对严峻的就业压力,海南省实施积极的政策,稳定就业局势。09年将完善和出台配套政策,如制定出台《就业再就业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小额担保贷款管理细则》、《就业失业登记办法》、《被征地农民就业援助暂行办法》等。同时采取措施,积极做好高校毕业生和农民工就业工作。

在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方面,一是鼓励和引导毕业生到城乡基层就业,大力开发基层管理和服务岗位。二是鼓励毕业生到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就业。企业吸纳登记失业高校毕业生,可享受相关就业扶持政策。对企业招用非本地户籍普通高校专科以上毕业生,要取消落户限制。三是采取多种方式为毕业生提供免费就业信息和各类就业服务。四是建立和完善困难毕业生援助制度。积极为离校后未就业回原籍的高校毕业生提供就业服务,将登记失业的高校毕业生纳入当地失业人员扶持政策体系,对就业困难和困难家庭毕业生给予重点帮扶。

对于返乡农民工,将加大职业技能培训力度、组织新失去工作岗位和准备外出务工的农民工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切实提高农民工技能水平和就业竞争能力;组织生产经营困难的企业或减产的企业待岗农民工开展技能提升培训,提高其技术水平,促其稳定就业。将春风行动系列活动贯穿全年农民工就业工作。开展“以工代赈”活动,组织返乡农民工和农村富余劳动力到当地政府投资的基础建设工程项目中就近就地就业。开展创业培训进乡村的“创业扶持活动”,鼓励和扶持农民工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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