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年冬征兵工作已经全面启动,08年的征兵政策具体有哪些?记者30日请省征兵办有关负责人解读。
对象和范围
08年冬征兵征集的主体对象为各级各类本科、大专、高中(含职高、中专、技校,下同)院校08年应届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征集学历高的青年入伍,同等学历的,优先征集应届毕业生入伍。
征集的非农业户口青年,应具备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在县(市、区)范围内,优先征集大专毕业以上文化程度青年入伍,然后再征集高中毕业文化程度青年入伍;征集国有农场非农业户口男青年的文化程度,可放宽到初中毕业。征集的农业户口青年,应尽量具备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在县(市、区)范围内,优先征集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青年入伍,然后再征集初中毕业文化程度青年入伍。征集的女青年,应当是08年的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
各级各类本科、大专、高中院校学生完成专业课程学习后,参加实习至明年毕业的,本人自愿应征并且符合条件的,可以批准入伍。依法应当缓征的正在全日制高等学校就读的学生,本人自愿应征并且符合条件的,可以批准入伍,并尽量征集08年入校的学生,原就读学校按照有关规定保留其学籍,退伍后准其复学。
对驻海岛、边境、远离居民区等条件艰苦地区的部队(含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干部子女的征集,由省征兵办直接分配名额,统一参加户口所在县(市、区)征兵的体格检查、政治审查,符合征集条件的,优先批准入伍。
年龄和条件
征集年龄:男青年为08年年满18至20岁,高中毕业文化程度的青年可放宽到21岁,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可放宽到22岁 (含在校大学生)。女青年为08年年满18至19岁。为适应部队的需要,根据本人自愿,可征集部分年满17岁的女青年和08年应届高中毕业的男青年入伍。要求男性身高162cm以上,女性在160cm以上;体重男性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0%,女性不超过或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
办法和时间
据悉,适龄青年必须在本人常住户口所在地应征,经政治审查、体格检查合格并符合其他征集条件的,由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批准入伍。批准的时间,统一填写2008年12月1日,新兵的军龄一律从12月1日起算。
征集时间安排:9月26日至11月3日为准备工作和宣传报名阶段;11月4日至10日为体检阶段;11月11日至25日为政审阶段;11月26日至28日为体格复检阶段;11月29日至12月9日为走访定兵和送审阶段;12月10日至月底为新兵起运阶段。女青年复检时间为11月15、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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