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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中小学秋季收费标准出台 乱收费可上网举报

来自:查字典教育资讯网 2014-12-20

2008年秋季入学,海口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健康体检费用由学校公用经费开支,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免收杂费、课本费、信息费,城区学校只收取作业本费,标准为小学10元/学期?生,初中为15元/学期?生;并对义务教育阶段农村学校学生、城市低保特困家庭学生、残疾学生和孤儿免收作业本费,学生在入学报名时只要持相关证件到学校报名,就能享受相应的减免优惠待遇。

乡镇及乡镇以下学校严禁收借读费

2008年秋季海口市中小学收费项目和标准正式出台。根据标准,对在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就读的学生免收杂费;对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就读的中小学生全部免除课本费、信息技术教育费,不允许先收后退,由财政予以补贴;对义务教育阶段农村学校在校学生和城市特困家庭学生、残疾学生、孤儿免除作业本费。同时,对义务教育阶段的住宿费、借读生费按相关文件执行,农村学校严禁收费借读生费,乡镇以下(含乡镇)学校严禁收取借读生费。普通高中、职校学生的学费、住宿费和普通高中假期补课费物价部门的规定执行,高中阶段已交择校费的学生免交学费;高中和职业学校课本费按实际发生收费,多退少补,不得盈利。

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体检费学校埋单

该负责人称,根据有关文件规定,体检费(一年收取一次,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健康体检费用由学校公用经费开支)、校服费、学生饮用奶费、学具费,高中和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应坚持自愿原则,不得强制向学生推销购买,学校不得介入服务性收费工作,由公司或厂家办理收费手续,并向学生出具合法性票据。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一律不准收取体检费、保险费、校服费、学生饮用奶费、学具费,严禁各校提高收费标准或搭车收费。普通中小学教辅书,高中和城市中小学校根据省教科所提供的目录推荐给学生和家长,由学生和家长自愿选订,并由学校凭学生家长签名反馈单集中向市新华书店征订。禁止向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征订教辅书。

学校乱收费

多途径举报

该负责人强调,各中小学校在新学期收费前要张榜公布收费项目和标准,增加收费的透明度,接受社会与家长的监督。对进城务工就业的农民工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收费与当地学生一视同仁。对违反规定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和搭车收费的要严肃查处,情节严重的要追究学校负责人和当事人的责任。

为规范海口市2008年秋季中小学校招生入学及治理乱收费行为,海口市纠风办和市效能办均设立了举报电话,并在椰城纠风网(jwjc.haikou.gov.cn)开设举报信箱,学生和家长如发现学校有违规收费行为,可拨打举报电话:66723666(市纠风办)或963333(市效能办)进行举报。另外,还可以拨打12358或66293155,向海口市物价部门和教育部门进行举报;也可拨打68663121、68661609(秀英区教科局),68546548(龙华区教科局)、65882232(琼山区教科局)、65373592(美兰区教科局)进行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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