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8月21日从海南省中招办获悉,在2008年秋季开学前,未完成招生计划的民办高中学校可进行补录,补录工作应争取在9月1日开学前结束。
民办高中的录取程序是:录取学校根据海南省中招办提供的报志愿考生,以及直接到学校报名的考生,通过海南省中招录取管理系统点录,送海南省中招办审批,然后学校从中招录取管理系统网上打印花名册,送海南省中招办盖章。
关于已被录取考生的退档问题,海南省中招办作出如下规定:在录取场不准退档,转录。补录阶段,如有考生提出退档,必须由考生和家长写申请书,录取学校作同意意见、盖章,市县、单位中招办同意、盖章方可退档。属市县、单位审批录取的考生,由市县、单位中招办负责在网上退档,属海南省中招办审批录取的考生,由海南省中招办负责在网上退档。海南省集中办理民办高中退档、点录时间为9月22日至25日。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查字典资讯网,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
上一篇:海口新玉沙学校为九年制学校 于9月1日开... 下一篇:海南08下半年自学考试9月1日开始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