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3日中招第三批学校将结束录取,各重点高中择校生登记、缴费工作相继开始,这对不少家庭来说是一笔不小的开支。记者12日从海南省教育厅了解到,海南省高中择校生交了择校费后,3年将不用再交学费。
海南省择校生共有6个收费标准
每年中招录取后,家长都非常关心择校生的收费问题,不同学校收费是否一样,同一学校会不会有不同的收费标准?对此,记者采访了海南省教育厅计财处有关负责人。
据介绍,海南省各中学择校生收费标准都经过物价部门审批。办学条件等情况不同,收费标准也不一样。海南省高中择校生收费标准共分6档,具体为:
海南中学:30000元每生/3年。
国兴中学、海师附中、海南华侨中学、海口一中:21000元每生/3年。
省农垦中学、海口实验中学、琼山中学、文昌中学、嘉积中学、三亚一中:1.8万元每生/3年。
农垦实验中学、海口、文昌、琼海、三亚其他中学;儋州、澄迈、万宁等市县的重点中学:1万元每生/3年。
海南二中、琼台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附属东方中学、农垦加来高级中学、儋州(含两院、洋浦)、澄迈、万宁等市县的其他中学;临高、东方(含铁路中学)、乐东、定安等市县的重点中学8000元每生/3年。
省内除以上一至五类学校和地区以外的其他中学:5000元每生/3年。
海南省教育厅强调,学校录取择校生时,必须统一按分数择优录取,严格执行“三限”(限人数、限分数、限钱数)制度,不得擅自扩大择校生的招生比例,不得降低录取分数线,不得提高收费标准或在限定金额以外收取其他有关择校的费用。
择校生不再交学费
以往,择校生除了进校时要交不菲的择校费外,还要和正取生一样交学费,一学年也要花上千元。去年,省发改厅、省财政厅、海南省教育厅联合发文,降低了海南省公办普通高中择校费标准总体水平,并取消了择校生的学费。
据介绍,2008年海南省各中学的择校费依然按去年的标准执行,择校费由学校在学生入学时一次性收取;收取择校费后,3年不得再向择校生收取学费,也不得向择校生收取赞助费或建校费等。未完成招生计划指标的学校不得招收择校生。
学校会不会降线录取择校生,或者扩大择校生比例?
对于考生、家长关心的这一问题,省中招办表示,按照相关规定,市县教育主管部门、学校不准擅自减少计划性招生指标,增加招收择校生人数或超计划压低分数高收费招收择校生。
如果择校生经批准退、转学,学校应根据学生实际在校学习时间,按学期退还择校费。 (海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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