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邱大军 特约记者胡庆魁 通讯员付善勇)海南省纪委、海南省监察厅日前就2007年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高考移民”案件发出通报,要求各级党政机关和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认真吸取教训,引以为戒。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教育与科学技术局原办事员李沿、公安局南茂派出所原副所长徐涧楠、原户籍协管员符馨月等人利用职务之便,采取假手续办理入户等手段,为25名外省考生获取高考报名资格,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原海南职业技术学院就业处副处长肖福强、办事员刘晋玮等人违反海南高考政策,为25名外省考生办理报考卡和学籍档案,收取考生家长好处费,并多次向有关国家工作人员行贿共计人民币98,000元。上述人员已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
涉案的县教育与科学技术局原副局长兼招生办主任周川,司法机关也正在处理中;涉案国营南茂农场医院防疫站医务人员蓝雪峰、南茂农场中学教师蔡国华,有关单位也已分别给予党政纪处分。
通报要求,各级党政机关及其有关部门要从维护省内外考生合法权益和社会和谐稳定的高度,充分认识预防和整治“高考移民”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真查找、剖析本地区本部门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严格执行省委、省政府有关政策和措施;要建立健全监督管理长效机制,切实从源头上综合防治“高考移民”问题。要加大办案工作力度,严肃查处“高考移民”中的违纪违法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迁就。对不认真履行职责、责任落实不到位而导致“高考移民”案件发生的,要严格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有关规定,加大对有关领导和责任人员的责任追究和问责力度。该给予纪律处分的,要给予处分;该免职的,要予以免职。(海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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