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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更新留学中介名单 北京71家机构合格(3.28)

来自:查字典教育资讯网 2014-12-12

北京考试报讯(记者 马海丽)教育部涉外监管信息网近日更新了教育部予以资格认定的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机构,包括北京的嘉华世达、东方国际等71家合法自费留学中介机构,其中,新增1家中介机构。另有7家北京中介机构被注销资格。

已注销的留学中介机构单位有中国出国人员服务总公司、中国专家科技经济咨询中心、北京国信达信息咨询中心、北京沐佳教育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北京双城时代咨询有限公司、北京京华育缘文化艺术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北京九川信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新增的中介机构是北京北大青鸟国际教育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据了解,目前仍有一些不具备自费出国留学中介资格的机构在从事非法留学中介活动;个别获得自费出国留学中介资格认定的机构为牟取利益,违规操作,从事挂靠或转借资质等活动,损害了自费出国留学人员的利益,干扰了自费出国留学服务市场的正常秩序。

教育部公布经资格认定的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机构核心资质,就是要打击自费出国留学领域中的非法活动,进一步规范自费出国留学服务市场的秩序。

教育部提醒出国留学人员,出国留学一定要选择质量可靠的学校。通过中介机构办理留学时,应查验其是否具有教育部颁发的“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机构资格认定书”,以及当地工商管理部门颁发的允许其开展自费出国留学中介业务的“营业执照”,并核对其核心资质情况。

考生要通过正规渠道了解拟留学院校的资质情况,查看驻外使领馆对该院校的认证文件,了解中介服务机构是否与该院校签署了合作意向书或协议,以及该合作意向书或协议是否报经当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确认。签署出国留学服务合同时,除了要将涉及双方利益的核心内容写入合同外,还要注意合同中署名的留学中介机构名称是否与其“资格认定书”上的名称相符。缴费时,应索要有效发票或盖有企业财务专用章的收据,以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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