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自治区教育厅在日前印发的《广西壮族自治区普通高中学籍管理实施办法》中规定,允许广西区内学生在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之间双向转学。
广西教育厅相关负责人11日介绍,自2014年6月《实施办法》下达之日起,广西区内普通高中学校学生可转入全区任一所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学生限转入中考所在设区市的普通高中。
近年来,职业教育越来越受到重视。广西教育厅相关负责人表示,双向转学政策主要起到一个桥梁作用,它不仅能让上普通高中但成绩跟不上的学生有机会转到中等职业学校继续学业,也让中考成绩达普通高中标准又不想继续上中等职业学校的学生能转到普通高中,对促进职业教育有很大帮助。
《实施办法》规定,普通高中一年级学生可转入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一年级就读,二、三年级学生只能在第一个学期转入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二年级就读,转学学生所学普通高中课程可适当转换为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学分,所缺中等职业学校专业基础课程及专业课程应全部予以补修。
《实施办法》还规定,职业学校全日制一年级学生可转入普通高中学校一年级就读,二、三年级学生只能在第一个学期转入普通高中。(林艳华 周惠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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