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择“天津大学报名点”(代码:1232)进行报考并已缴费成功的所有考生,均须进行网上确认。未按规定时间进行网上确认的考生,报名无效。未按公告要求,错选报名点的考生,报名无效。
为确保11月4日至11月9日(延长至9日)考生网上信息确认顺利,特作以下提醒:
一、请正确登陆网上确认入口。
天津大学报名点(1232)今年采用网上确认报名信息方式,网上确认入口(网上信息确认系统支持手机端和PC端登录,建议考生首选手机端扫描二维码登录;使用PC端的考生,请使用360浏览器极速模式登陆确认网址):
二维码:
二、请把握好网上确认时间
上传材料时间:2019年11月4日11:00至11月8日22:00。
考生已经上传材料但审核未通过的,补充材料截止时间为11月9日12:00。
考生须于规定时间通过网上确认平台,完成“核对本人网报信息、上传本人图像照片、上传身份证及其它相关材料照片”等事宜,逾期不再办理。建议考生不要在确认的最后一天提交审核材料,以免因审核不通过没有充足的时间准备补充材料。
三、请再次确认报名点
请考生根据天津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发布的《硕士入学考试报名点选择说明》,再次确认自己是否符合天津大学报名点报考资格。如果不符合,请尽快联系自己符合条件的报名点,更改考试报名报名点,以免耽误报名、影响考试。
四、请尽早按要求准备好上传材料
请考生根据天津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发布的《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天津大学报名点(1232) 实施网上信息确认的公告》的要求,提前准备好自己的网上信息确认材料,拍照备用,为网上信息确认做好充分准备。
五、请关注审核结果的反馈
11月4日提交网上确认材料的考生,确认结果一般将于11月5日起陆续通过手机短信反馈。11月5日起,审核结果一般会在48小时内通过手机短信反馈(提交材料考生人数过多及特殊情况将顺延)。
请考生关注手机短信,收到短信反馈后须及时登陆研招网查看审核结果!
六、特别提醒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条(节选):在依照国家规定应当提供身份证明的活动中,使用伪造、变造的或者盗用他人的居民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情节严重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根据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第七条(节选):教育考试机构、考试工作人员在考试过程中或者在考试结束后发现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相关的考生实施了考试作弊行为:通过伪造证件、证明、档案及其他材料获得考试资格、加分资格和考试成绩的。
3.根据教育部《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报名点工作人员发现有考生伪造证件时,应通知公安机关并配合公安机关暂扣相关证件。
在报名信息网上确认阶段,天津大学报名点(1232)将对违法提供假材料进行网上确认的考生依据其提供的材料向公安机关报案。
请各位考生在网上信息确认期间,提前做好网上信息确认的各项准备工作,关注天津大学研究生招生微信公众号和网站,获取网上信息确认最新动态,以免影响网上信息确认。
天津大学报名点
2019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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