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9日从广州市教育局了解到,经过两次广纳民意后,广州市异地中考实施方案确定,将设置三年的过渡期,2017年全面实施。
根据方案,从2017年开始,8%的公办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将只面向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即父亲或母亲在广州具有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并连续三年以上(含三年,以下同)持有《广东省居住证》,按规定在广州市参加社会保险累计三年以上的进城务工人员,其随迁子女在广州具有初中阶段三年完整学籍的,可报考省、市属公办普通高中和毕业学校所在区(县级市)属公办普通高中。
而在之前2014年至2017年的过渡期间,8%的公办普通高中招生指标将面向所有具备广州初中三年完整学籍的非政策性照顾借读生开放,包括户籍生和非户籍生,只要分数达到录取要求,即可享受公办学生的待遇,不用再交择校费。
此前,广州市教育局在网站上公布了方案的征求意见稿,意见稿中提到拟设置两年或三年的过渡期,并提出公办高中录取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人数不超过本校招生计划的8%或10%,这两个细则的选择权将由公众决定。
为了确保方案的公正性,该局成立了“异地中考公众意见征询委员会”,委员会由相关专家、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户籍与非户籍生家长和普通市民共17人组成。委员会通过指定电子邮箱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并经过两轮的意见征询,以及与本市户籍、非本市户籍学生家长代表座谈,和对近年来广州公办普通高中招录的有关数据进行分析的基础上,才确定的方案。
广州市教育局副局长江东解释称,最后选择了三年的过渡期,是考虑到2014年有了禁止招收高中择校生的政策,因此对所有考入公办高中的非政策性照顾借读生都不收择校费。
接下来,方案将随后提交给广州市政府,经同意后方可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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