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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师范大学关于2019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有关事项的通知

来自:查字典教育资讯网 2019-10-08

我校复试将于2019年3月22日开始陆续启动,具体复试时间安排请密切关注我校研招网和招生学院的网站通知。复试报到时将严格进行报考资格审查,考生须提前准备相关证明材料,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交验材料

1.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2.应届生出示由高校教务部门颁发并完整注册后的学生证,学历证书原件入学时交验。

3.往届生出示本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若有),获国外学历学位的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国外学历认证报告》原件。

4.“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提供本人的《入伍批准书》和服役部队签发的《退出现役证》原件。

二、交存材料

1.填写2019年浙江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考生资格审查单,并贴免冠一寸近照1张。其中MBA、MPA和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考生下载《资格审查单2.DOC》,其它考生下载《资格审查单1.DOC》。

2.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正反面在同一张纸上,注明“研招复试资格审查用”)。

3.《浙江师范大学研究生思想政治品德鉴定书表》。应届生由考生就读学校所在院系的政治工作部门盖章;社会考生由工作单位盖章;毕业后暂未工作的,可由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居委会盖章。

4.一寸照1张(黑白、彩色皆可),报到后自附于体检表上。

5.应届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生提供毕业证书复印件、学位证书复印件(若有)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获国外学历学位的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国外学历认证报告》复印件。

6.应届本科考生提供大学阶段成绩单原件或盖红章的复印件,须是所在学校(学院)教务部门或档案所在部门加盖公章)。其中拟提前毕业的应届本科考生还须提供就读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注明能提前毕业的证明。

7.毕业日期为2017年9月1日前的高职高专考生,复试时需提供所报考专业6门以上本科主干课程合格成绩(需有教务部门出具成绩证明或出具自学考试成绩通知单),其中专业学位硕士工商管理、公共管理除外。

8.在2019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需提供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自学考试机构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原件。

9.报考类别为定向就业的考生:同时还需交定向就业单位出具的意向书。定向就业类别的考生须明确有工作单位,必须签订定向培养协议,原则上要求考生在拟录取后一周内办理完成(应届生在6月底前),并EMS寄送报考学院。报考类别选择不当会引发档案接转的后续问题,甚至影响录取,请考生特别注意。

10.有论文发表或有科研成果及获奖的考生,请带上相关的清单和复印件,复试时上交复试小组。

三、其他说明

1.工商管理(MBA)、公共管理(MPA)和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专业考生的大专毕业时间应在2014年9月1日前,本科毕业时间应在2016年9月1日前。

2.法律(非法学)专业的考生前置学历专业须为非法学;法律(法学)专业的考生前置学历专业须为法学。

3.同等学力的前置学历为高职高专或本科结业,高职高专考生的毕业时间须在2017年9月1日前,本科结业无毕业年限要求。凡在2018年11月份现场确认前已获得经教育部学历电子注册的本科学历(包括成教专升本或是自学考试考生)均非同等学力,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对待。

4.本科以上学历考生的最高学历须是2018年11月报考考点现场确认的截止日前获得的。现场确认结束后至2019年9月1日之前获得本科以上学历的视为应届生。

5.各类加分政策按教育部统一规定的范围和标准执行。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须在3月21日下午5:00前持完整的佐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向报考学院提出申请,材料经审核无误后,方可加分。

6.学院(研究机构)在复试前应当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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