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复试分数线要求及复试安排
(一)复试分数线要求(部分学科专业的复试线,其他学科专业会陆续公布)(见附件)。
(二)复试比例
1、合格生源充足的学科应采取差额复试,差额比例一般为120-150%。
2、合格生源基本满足招生计划,但不需要调剂生源的学科可按低于120%的比例复试。
3、合格生源少于招生计划,需要调剂考生的学科,应按120%-200%的比例进行差额复试。
(三)复试时间
所有复试工作必须在4月8日前完成,具体复试时间由学院自行安排。
(四)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
各类考生需查验审核的材料及要求如下。
1、统考考生、联考类考生(应届本科毕业、往届本科毕业生):①准考证;②有效身份证;③毕业证书原件(应届生查验学生证,本科阶段成绩单,入学时交验毕业证),联考类考生的往届毕业生同时要求提供学历认证报告,留取③复印件。
2、以同等学力报考学术型硕士的考生,除上述材料外需提交①英语四级证书原件、四级成绩单或公共英语三级证书原件其中一项;②发表的论文原件。审查小组要特别注意查验参加复试考生的毕业证时间,其中专科毕业必须两年或两年以上。留取相应复印件。
3、单独考试考生:要求同1,注意毕业时间必须满足本科毕业4年或4年以上。其提交的本科毕业证复印件(写上考生编号及姓名)要与原件进行核对。
4、“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考生:按1审查,同时查验①全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统一制作颁发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证》;②《志愿服务鉴定书》;③服务单位证明。并留取以上材料的复印件。
5、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按1或2审查,同时须提交“报考2019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原件。
6、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按1或2审查,同时须提交“《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复印件。
7、通知考生按以下网址缴纳复试费:
(五)复试的形式、内容等要求
1、采用口试和笔试或实际操作等形式。
2、复试内容及要求
⑴专业综合笔试,满分100分。
①专业综合笔试,采用闭卷形式,考核时间为60-180分钟。
②综合笔试科目及范围以研究生院网站上公布的科目及范围为准。
③同等学力加试科目按招生专业目录公布的执行,每门课满分100分,时间180分钟。
⑵外语(含小语种)听力及口语测试(可增加笔试),满分100分。
⑶综合面试、实践(实验)能力测试,满分150分。
⑷思想政治理论考试,满分100分,时间60-180分钟。
⑸诚信评判和违规考生查处。对弄虚作假及考试违规、作弊考生,无论何时核查确定,一律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等严肃处理。
⑹心理健康和思想品德综合素质。
(六)复试总成绩计算
1、复试满分350分,210分合格(管理类联考考生:总分450,270分合格)
2、复试总成绩=专业综合笔试+外语听力、口语(笔试)+综合素质面试(含实际操作)(管理类联考考生:+思想政治理论)。
二、入学总成绩(最终录取排名成绩)计算方法
1、一志愿上线考生:
入学总成绩=初试成绩×(50%-70%)+复试总成绩×(50%-30%)。所有各项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
调剂考生:入学总成绩=初试成绩(0-50%)+复试总成绩(100-50%)。其中校外调剂生的初试成绩可只计算统考科目,如政治、外语、数学(工学门类)和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等,校内调剂考生如业务课科目相同的一并计入。同一学科的初试成绩计分标准要保持一致。
2、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支农、支教、支医和扶贫)、“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和 “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项目(包括经教育部批准备案的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项目),完成服务期并考核合格的考生,在服务期满后三年内报考硕士研究生,可享受初试总分加10分的政策,进入复试;在同等条件下招生单位优先录取。
三、调剂工作
凡招收非全日制的学院要通过加强调剂服务,引导部分有意愿的考生调剂到非全日制计划录取。对于满足国家调剂基本条件的全日制或非全日制考生,在符合我校相关专业报考条件的情况下,可根据自身意愿在全日制或非全日制计划间进行调剂。
(一)调剂接收工作要求
符合国家调剂基本条件和学科专业调剂要求的优秀考生。
(1)须符合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4)考生初试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
“大学生士兵计划”招录调剂信息由研究生院统一对外发布。
单位内部调剂考生(含全日制与非全日制之间的调剂),必须经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调剂,在学校同意待录取后,必须在规定时间确认同意待录取状态,超过规定时间不予录取。
调剂考生在研招网上填写调剂申请→学院上报各学科专业调剂复试申请汇总表→研究生院招生处审核同意→学院网上通知考生复试→研招网下载同意参加复试调剂考生报考信息→组织考生参加复试→确定拟录取→上报研究生院招生处审核→网上设置待录取状态→通知调剂考生在规定之内进行待录取确认。
四、录取
1、拟录取名单须根据考生入学总成绩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录取按推免生、第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分类进行排名,依次录取。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
2、录取类别:非定向就业、定向就业(含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单独考试的考生只能录取为原工作单位定向就业研究生。
3、有以下情况之一的考生不予录取
①复试总成绩不合格
②同等学力加试成绩不合格
③思想品德及综合素质考查不合格
④体检不合格
⑤学历(学籍)审核不通过者
4、被拟录取的新生如保留入学资格,需在录取前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导师、学科专业、学院同意和研究生院招生处批准,可先参加工作1至2年,再入学学习。保留资格生占本学科专业当年的招生名额,名单须经“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检查通过。
5、除单考生、原单位定向生外,对其他录取新生可依据相关政策要求将户口迁入我校集体户。
五、政审及调档说明
(非全日制生)均需将人事档案转入我校,开学前档案不到校者将不予办理入学手续。
六、其他
1、全校统一体检时间分别安排在3月28日上午,地点校医院。凡是未能在此时间段参加体检的考生,学院须通知其自行到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并于4月5日前将体检表寄到学院,学院收齐后统一上交研究生院招生处。
七、监督渠道投诉电话、邮箱
校研招办:62338214 邮箱:yzb@bjfu.edu.cn
校纪检监察:62338218/62336542 jiwei302@bjfu.edu.cn
北京市教育考试院研究生招生办:82837456
北京林业大学研究生院
2019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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