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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学基金委负责人就公派出国留学选派答记者问(9.30)

来自:查字典教育资讯网 2014-12-12

扩大规模 拓宽人才培养渠道

——留学基金委负责人就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选派工作答记者问

9月28日,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召开了2012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选派工作会议。会上公布了今后国家公派出国留学总体设想和2012年的选派计划。留学基金委负责人就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的有关情况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问:请介绍一下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的基本情况。

答:国家公派出国留学是我国高层次人才培养的重要途径。自改革开放以来,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始终坚持为国家发展战略服务的宗旨,以国家发展战略、国家重大工程项目对人才的需求为导向,以培养一批高层次拔尖创新人才为目标,为国家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人才支撑和智力保障。

自1996年留学基金委成立以来,国家公派留学的选派规模从1996年的2044人增至2010年的13036人;15年间共选拔91560人;目前仍在外学习的留学人员23700多人;按期回国率平均为98.23%。国家公派留学成为国家高层次拔尖创新人才及国家急需各类专业人才培养的重要途径。

问:2012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选派工作将有哪些新变化?

答:围绕教育规划纲要的贯彻落实,2012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工作新举措包括:1.扩大选派规模,从2011年的13000人计划扩大到2012年的16000人。2.创新和完善选派机制,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将从以前只面向60所项目院校,改为面向全国各高校和各行各业选拔出国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其中包括试点吸纳在外优秀自费留学生参与竞争选拔。3.对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等项目重点推行以科研项目和研究课题为依托的新的选拔办法,重点支持团队形式派出。4.访问学者项目的留学资格有效期由原来的两年调整为一年,缩短派出周期。5.西部项目将充分利用东部高校对外交流合作渠道和平台,扩大以团队形式派出。6.继续推动与世界知名大学和科研机构共同设立奖学金,选拔最优秀的学生攻读博士学位。7.设立并试点实施优秀本科生出国交流项目。问:2012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将实施哪些重点项目?

答:重点实施的项目包括:1.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该项目经国务院批准,于2007年开始实施。新一期项目执行期为2012-2016年,选派规模计划从第一期的每年5000人增加到每年6000人。其中,联合培养博士生每年3500人,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每年2500人。2.优秀本科生出国交流项目。2012年将设立并试点实施“优秀本科生出国交流项目”,主要面向“985工程”、“211工程”高校,选拔本科二年级以上优秀学生赴国外高水平院校或机构进行3到12个月的课程学习、开展毕业设计或实习等。3.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含博士后研究)项目。选派规模将有所扩大,扩大部分将重点支持国家重大科研项目、重大工程以及重点学科和科研基地等对人才培养的需求。4. 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自2012年起,将重点支持有科研项目和课题研究的教师个人和团队出国研修,进一步强调选派质量。5.加大对有关地方和重点行业、部门人才培养的支持。6.提高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项目奖励金额。奖励金额从5000美元提高到6000美元,奖励规模为500人,在自费留学人员较集中的29个国家实施。对特别优秀拔尖学生设立特等奖,每人奖励10000美元。有关奖学金项目的详细情况详见国家留学网《2012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项目指南》。

问:国家公派出国留学有哪些重点资助的学科、专业领域?

答: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优先资助学科、专业领域为《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确定的经济重点领域、社会发展重点领域;《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确定的重点领域、重大专项、前沿技术、基础研究;人文与社会科学领域。具体学科、专业领域详见国家留学网。 问:如何申请国家公派出国留学?

答: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采取“个人申请、单位推荐、专家评审、择优录取”的方式进行选拔。《2012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及有关出国留学项目的详细情况计划于今年11月1日在国家留学网上公布。凡符合选拔简章及相应项目要求的人员,均可按规定的程序和办法申请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

2012年的申请受理时间为3月1日至3月20日。申请人须按所申请奖学金项目规定登录国家公派留学信息管理系统(http://apply.csc.edu.cn)进行报名,并向各受理单位提交申请材料。留学基金委委托国家留学基金受理机构/单位统一受理本地区(单位、部门)的申请。留学基金委不直接受理个人及单位的申请。具体申请条件、申请受理方式及时间详见国家留学网。

问: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人员须承担哪些责任和义务?

答: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实行“签约派出,违约赔偿”的管理办法。留学人员派出前须与留学基金委签订《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交存保证金。留学人员在国外留学期间,应遵守所在国法律法规、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的有关规定及《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的有关约定,自觉接受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的管理,学成后须履行按期回国服务义务,服务期为两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毕业后经批准可从事1-2年的博士后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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