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计划和招生规模的确定根据教育厅下达的招生计划和招生规模、学校的发展规划及各学院的发展需求、2018年的实际招生人数、2019年的招生简章和招生目录、生源结构、培养质量、就业率等,确定学院的招生计划和招生规模。
二、复试基本分数线及复试名单
根据教育部《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国家分数线),结合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确定各专业复试分数线。达到相关学院复试分数线的我校一志愿考生均有复试资格,我校不再发放书面的复试通知书。
三、复试时间地点安排
我校拟定于3月26日(星期二)——3月30日(星期六)进行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
请考生关注相关招生学院的复试公告,查看具体的复试时间、地点及相关安排,按时报到参加招生学院组织的资格审查、笔试、综合面试及体检等复试环节。
四、考生复试前必须完成的工作
1、网上选择复试科目
达到我校一志愿复试分数线的考生,请在3月22日9:00--3月23日12:00登陆我校“研究生招生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202.119.236.104:8080/ksxt/login.aspx)填报并认真核对本人复试科目(复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及通讯地址(用于后期接收调档函和录取通知书等)。未在规定时间内填报复试科目的考生,学院将为其指定复试科目。
符合复试要求的所有调剂考生须与相关学院联系确定复试科目。
2、网上支付复试费用
参加复试的考生必须登陆“研究生招生管理信息系统”网络支付平台(网址:http://202.119.236.104:8080/zfgl/login.aspx)交纳166元人民币的复试体检费(其中80元为复试费,86元为体检费)。未交纳复试体检费者不得参加复试;已交纳复试体检费的考生如因本人原因未参加复试,我校不退回复试体检费。
网络支付时间:3月22日8:00时起,3月25日17:00时止。
3、特殊加分政策
符合国家加分政策的考生于3月25日12:00之前向南京邮电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具体加分项目和条件见《2019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
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
五、资格审查要求
我校各学院将在报到时对考生进行严格资格审查、信息核对,审验原件,留存复印件。未经复试学院资格审查、信息核对的,一律不得参加复试。考生复试时须携带:
1、初试准考证(准考证遗失的,可在3月1日9时开始至4月30日17时,凭网报时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统考网报平台下载《准考证》)。
2、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3、应届本科生提供完整注册的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往届生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国防生”提交由所在学校选培办签字盖章的《国防生报考研究生审批表》。对故意隐瞒“国防生”身份的考生,我校经查实后将不予录取。
5、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的考生还需提供《入伍批准书》、《退出现役证》原件及复印件。
6、国外学历考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7、报名时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必须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
8、近期正面免冠一寸照片一张(体检表须贴本人照片)。
另外,面试时,考生向面试专家组提供在校学习成绩表(应届本科毕业生由教务处提供并加盖公章,非应届本科毕业生由考生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单、其他获奖证书或科研成果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套,复印件上须写明考生编号和报考专业)。同等学力考生须提交具有资质的开课单位教务部门出具的报考相关专业 6 门及以上本科主干课成绩证明,成绩合格。
六、接收调剂专业及办法
1、接收调剂专业
接受调剂的具体条件、要求见相关学院调剂公告,并查看我校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中的公告。
接收调剂考生的全日制招生专业和学院
学院代码及名称 | 学科门类 | 招生专业 | 学习方式 |
005信息材料与纳米研究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 理学 | 070300 化学 | 全日制 |
工学 | 080300光学工程 | ||
工学 | 080500材料科学与工程 | ||
工学 | 0809Z1有机电子学 | ||
工学 | 0809Z2生物电子学 | ||
工程 | 085202光学工程 | ||
007理学院 | 理学 | 070100数学 | 全日制 |
理学 | 070200物理学 | 全日制 | |
008地理与生物信息学院 | 工学 | 081600测绘科学与技术 | 全日制 |
工学 | 083100生物医学工程 | ||
013马克思主义学院 | 法学 | 030500马克思主义理论 | 全日制 |
015外国语学院 | 文学 | 0502000外国语言文学 | 全日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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