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和自治区工作要求,深入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为进一步推进研究生考试招生改革,完善考试招生制度体系,确保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科学规范、公平公正,我校本着“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结合学校实际,制订本工作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复试目的与原则
复试将针对考生的政治素养、业务能力、基本素质和发展潜力进行全面考核,着力加强对考生创新精神与能力的考查,通过科学有效的办法和公平公正的过程,对考生进行全面评价,最后结合初试成绩形成综合评价,确定录取资格。
二、组织机构
1.学校成立由校长担任组长的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全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制定工作方案、监督方案实施、审议重大问题、处理考生申诉、确定录取结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研究生处。
2.各学院成立由院长担任负责人的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具体实施各相关专业的复试及录取工作,指导各招生专业完成命题、测试、阅卷、面试等工作,依法依规完善过程和重点环节,并将相关过程材料和拟录取名单提交研究生处。
3.各招生专业在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的指导下,组建研究生复试笔试命题组和面试考核组。选派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的人员参与复试工作,且无直系亲属参加考试。笔试命题组专家不少于2人,原则上按一级学科命题,学术背景类似的不同招生专业可以采用同样的笔试试题进行测试;面试考核组专家应由不少于5人,另配记录人员1名,现场独立打分,评分记录和考生作答情况要于面试结束后交研究生处统一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动。所有参与人员名单由学院研究生工作小组审定,报送研究生处备案,学院应做好对相关人员的政策和业务培训,严格执行保密纪律,确保测试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
4.校研究生处在复试全过程中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履行监督义务和管理责任,做好政策和信息的公布和解释,接受考生咨询和申诉,确保复试录取工作顺利进行,公平公正。
三、调剂原则
第一志愿上线人数不足的招生专业,向满足调剂条件的考生开放。调剂基本条件如下:
1.初试成绩(单科与总成绩)达到报考专业的B类考生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2.调剂专业必须为相同或相近专业;
3.公共课考试科目原则上相同,专业课科目相同或相近。
4.对申请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招生单位应当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不得以考生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
5.学校在政策规定的时间内尽可能缩短考生调剂等待时间。要及时解答考生咨询,确保信息沟通畅通。
四、复试内容及要求
1.符合教育部文件规定的报考资格要求,初试成绩达到报考专业的B类考生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2.按考生初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列,确定复试考生名单,采取差额形式,各招生专业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
3.复试内容
复试由专业笔试和综合面试两部分组成(总分300分)。
(1)专业笔试:满分为100分,时间120分钟。考试由学校由各学院组织,并确保各批次复试试卷不得雷同且难度基本一致;
(2)综合面试:满分为200分。主要考察考生专业知识、思维及创新能力等,对学生外语听说能力有要求的专业,可在面试中设置外语口语交流环节;
(3)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的两门专业课(加试科目以学校招生简章为准)由各学院统一组织;
(4)依据教育厅要求,复试全过程录音、录像,并做好复试过程的相关记录。
4.成绩计算
总成绩=(初试成绩÷5)×50%+(复试总成绩÷3)×50%。
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但加试科目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复试时间安排
复试时间安排在三月下旬至四月份(以接到复试通知为准),请考生及时关注网站上公布的复试日程安排和调剂系统发送的复试通知。
6.未按期参加体检或未按时参加复试者,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一切后果考生自负。请各位考生关注我校研究生处网站http:// ,及时查看相关信息。
四、体检
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中相关要求执行。
五、录取及其他注意事项
1.复试报到程序
考生携带资格审查材料到各学院进行资格审查(报考学科教学的考生,按专业去相关学院办理),资格审查影响考生的是否录取,学院要严格进行学生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领取复试通知单。
2.资格审查
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准考证、身份证、学生证原件(并交身份证及学生证复印件一份)、本科阶段成绩单复印件(加盖教务处公章)、学院填写《伊犁师范大学2019年研究生复试思想政治审查表》,同时交近期免冠一寸照片2张。
往届毕业生须提供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并交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一份)、单位填写《伊犁师范大学2019年研究生复试思想政治审查表》,同时交近期免冠一寸照片2张。
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应届生应提供毕业前学校发放已签订的就业协议,在职考生应提供定向单位人事聘用合同及社保缴纳证明。
严把资格审查关,做到“一个考生不少,一个环节不漏”,同时加强对考生的政治审查和诚信评判,对于弄虚作假和考试违规的考生,一旦确定,一律按照国家和自治区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3.破格复试
我校原则上不接受破格考生,但如果生源不足,通过调剂仍不能完成招生计划的招生专业,可考虑严格按照自治区教育考试院的相关规定启动破格复试程序,将初试公共科目成绩略低于《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但专业科目成绩特别优异或在科研创新方面具有突出表现的考生,纳入复试考核范围。
4.录取
(1)录取以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录取;
(2)专业面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思想政治素质、身心健康状况、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作为录取时的参考;
(5)逾期未参加复试的考生不予录取;
(6)应届毕业生2019年9月1日前不能取得本科毕业证者,取消录取资格。
拟录取名单首先在学校复试结束后进行公示(不少于10个工作日),报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报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审核,最终录取名单以教育部录检名单为准。
六、复试录取监督及申诉
强化招生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复试工作中如有异议,由研究生处负责向考生做出必要的解释。考生仍有异议的,可向学校纪委反映,由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给予答复,答复仍不满意的,可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申诉。
伊犁师范大学研究生处
2019年3月20日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查字典资讯网,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